共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31条;耗时106毫秒
碑林区聚力“营商环境突破年”,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通过建立“楼宇金融驿站”、深化“金融服务链”、夯实“金融顾问服务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并取得成效。
2024年12月26日
通过数据的无感评估,实现了从单一“以土地价格竞争为评判标准”到兼具“以经营业绩优劣为评判标准”的市场化配置导向转变,使有限土地资源向“发展前景好、产值增长快、亩均效益高”的优质企业集聚,土地产出绩效更高,产业结构更优化。(二)激发了企业投资创业的热情。通过“数据得地365”预评审工作机制,优质中小企业看到了公平获取土地要素资源的稳定预期,极大坚定了企业扩大投资的信心、激发了企业创新创业的热情。
2024年09月10日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深化“三项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协同创新、优化科创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任务和措施,并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营造创新氛围的保障措施。
2024年08月09日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深化“三项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协同创新、优化科创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任务和措施,并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营造创新氛围的保障措施。
2024年08月09日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2024年07月22日
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离不开资金支持。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推出25条具体举措,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民营经济25条举措发布)一起看看这些举措将如何支持民企融资↓↓↓利好一: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具体举措: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
2023年11月29日
也可以在“碑林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的“智慧政务管家”平台找到VR全景办事大厅。
2023年07月04日
、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经营主体纾困支持力度,推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3年06月02日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旗帜鲜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现就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十条措施。
2023年05月04日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旗帜鲜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现就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十条措施。
2023年05月04日
碑林区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紧盯“高效率营商环境标杆区建设”目标,围绕“政务、市场、法治、金融、人才、人文、发展”七大环境建设,统筹全区上下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打造“高效碑林、法治碑林、融通碑林、活力碑林”。
2023年01月28日
为推动餐饮业应对疫情影响恢复发展,从降低经营成本、社保政策、税费措施、金融支持、产业升级、完善举措、政策落实保障等方面制定措施,包括补贴防疫支出、引导平台让利、社保缓缴返还、税费加计抵减、创新金融产品、引导产业创新、扩大消费券发放等内容。
2022年12月01日
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和省级、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推进,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
2022年03月24日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部署,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全面加快经济恢复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一季度止跌回升,为顺利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
2022年02月18日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部署,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全面加快经济恢复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一季度止跌回升,为顺利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
2022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