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万相坤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碑劳仲案字〔2024〕3204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3月24日9时00分在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炮房街99号长乐坊小区9号楼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第三仲裁庭
电话:029-89583357
特此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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