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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韩**
信件编码: XJBH202001176472
来信时间:2020-01-17 03:3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南院门城管执法给车贴条
信件内容:
本人车牌号陕AW1C68于1.17日早9点左右在湘子庙街31号顺丰快递门口停靠(由于马路边周围没有停车位又不能停在马路上)发现城管过来贴条,马上出来承认错误,可城管人员还是坚持执法,我们西安现在是国际化大都市,城管能不能像交通警察一样人性化执法,难道是大家说的他们任务重吗!习主席现在都这么关注我们老百姓的生活生存,难道城管就不顾我们老百姓死活吗!希望领导查明事实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法律也要顾虑人情嘛。谢谢领导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信访局
回复时间:2020-01-21 03:5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院门城管执法中队立即核实,经查南院门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过程中车主并未在现场,执法中队坚持“先劝离后处罚”的原则,对车主在场的,会对其先行劝离,对车上无人的,将依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处罚。下一步,南院门执法中队将继续提高执法能力,确保依法依规,按程序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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