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这个事情我在之前反映过一次,是在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投诉的,政府把这个事情分配到了碑林区教育局,在碑林区教育局的帮助下我成功的要回了我在新航道的第一笔学费,当时他们承诺分两个月给我十一月末和十二月末,十一月末的钱已经打给我了,但在十二月末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打给我,我给他们的负责人姓何打了电话,她承诺我一月十号之前肯定给我,但到现在也没有一点消息,给她打电话是关机状态,我希望咱教育局能再帮我督促一下,并管制一下这种情况,他们的条款是霸王条款根本没有法律效益这个我找律师咨询过了,更何况那份协议根本就不是我签的字,是他们的老师伪造的,我相信不止我一个外地来的大学生遭遇到这种事件,我们无依无靠大部分人一定选择默默忍耐不会发声,希望政府部门有所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