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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XJBH201908069855
来信时间:2019-08-06 11:1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养老金调整再次将劳模津贴取消不应该
信件内容:
区人社局领导;按照有关文件,我于2017年11月经碑林区人社局审批,享受“离退休省(部)级劳模(先进工作者)荣誉津贴”每月60元,按月从养老工资一并发放。2018年10月“中人”养老金调整,该劳模补贴被取消。经向贵局反映,贵局非常重视,经咨询有关部门后回复我“劳模津贴不属于停发和取消范围”,并及时给予了补发,我一直按月享受。本次调整养老金我收到了补发的7个月增加的养老金,平均每月增加221元。但8月份收到的养老金与7月份的养老金数额对照,只增加了161元,相差整整60元。咨询并反映本次养老金调整是否再次取消了60元的劳模津贴。请问是系统调整原因还是有停止发放该津贴的政策文件。敬等回复。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信访局
回复时间:2019-08-15 03:49
回复内容:
您好!经核实,您的劳模津贴已经按时正常发放,没有被取消。建议您再确认,如还有疑问请致电8962531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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