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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杨**
信件编码: XJBH201908207155
来信时间:2019-08-19 22:0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对食药监执法问题的申诉
信件内容:
相关领导您好,望您能在百忙中审核本文,作为公民对您的工作表达敬意和期待。本人经营一家商贸类小微企业,主业做OEM代加工的快消品项目。有一款自主品牌的茶叶产品,给碑林区辖域内的多家唐久便利店供应。因产品包装标签有局部瑕疵,被职业打假人投诉,已经私下和投诉人达成和解,而今碑林区食药监执法当局严查不止大力处罚,这本人理解,我也愿意为自己在产品包装上的疏忽接受处罚和积极改正,并认真进行流通产品相关的自我教育。但是作为小微企业,当局没有考虑到我们这类人的容错空间,小微企业在初创期的非恶意型甚至必经型失误不应被严惩致死,创业本来就是一条探索的道路,成长都是从学习和犯错中进行,创业路上我们会犯错更会积极改正,会迷失更会坚韧奋斗,但我们根本无法承担食药监拟定的处罚,处罚金额甚至大幅高于本人创业的投入资金。自己最初为了响应全民创业的号召,借贷进行创业,如今无力支付处罚金额更面临全面破产的处境。希望相关领导能够重视,就此现象,为小微创业者留出初创期的生存余地。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信访局
回复时间:2019-08-25 19:50
回复内容:
杨姜扬: 你好,我局于2019年8月20日下午收到编号为YQ20190820000088网络舆情处理阅办单,立即指派干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2019年7月29日我局接到投诉人闫某某投诉以下十六个经营单位(西安市区张旭刚唐久便利店、西安市区唐久有时便利店、西安市区徐福盛食品商店、西安唐久便利连锁有限公司南关正街第二分公司、西安唐久便利连锁有限公司南稍门分公司、西安唐久便利连锁有限公司长安北路分公司、西安唐久便利连锁有限公司友谊东路二店、西安市区徐文武便利店、西安市区徐斌食品商店、西安唐久便利连锁有限公司建东街分公司、西安市区韩文峰唐久便利店、西安市区春之光唐久便利店、西安唐久便利连锁有限公司文艺北路分公司、西安市区福佳福唐久便利店、西安唐久便利连锁有限公司东关南街分公司、西安唐久便利连锁有限公司东关南街北段分公司)销售的“九袋妖茶大爷爱躺茶”、“九袋妖茶蜜汁微笑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1、涉案产品宣传超出了普通食品的效果范围,属于虚假宣传;2、涉案产品的标示食品配料的具体名称(天然草本、生态颗粒),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相关规定。 二、我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指派执法人员对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检查,以上十六个经营单位,除西安唐久便利连锁有限公司文艺北路分公司正在注销,与西安市区春之光唐久便利店地址同为一体,实际应为十五个正常经营的单位。根据现场检查结果,以上十五个经营单位销售的“九袋妖茶大爷爱躺茶”、“九袋妖茶蜜汁微笑茶”均存在配料表中的配料名称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的问题。我局对以上十五个经营单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三、我局对以上十五个经营单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尚未出具任何的行政处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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