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相关领导您好,望您能在百忙中审核本文,作为公民对您的工作表达敬意和期待。本人经营一家商贸类小微企业,主业做OEM代加工的快消品项目。有一款自主品牌的茶叶产品,给碑林区辖域内的多家唐久便利店供应。因产品包装标签有局部瑕疵,被职业打假人投诉,已经私下和投诉人达成和解,而今碑林区食药监执法当局严查不止大力处罚,这本人理解,我也愿意为自己在产品包装上的疏忽接受处罚和积极改正,并认真进行流通产品相关的自我教育。但是作为小微企业,当局没有考虑到我们这类人的容错空间,小微企业在初创期的非恶意型甚至必经型失误不应被严惩致死,创业本来就是一条探索的道路,成长都是从学习和犯错中进行,创业路上我们会犯错更会积极改正,会迷失更会坚韧奋斗,但我们根本无法承担食药监拟定的处罚,处罚金额甚至大幅高于本人创业的投入资金。自己最初为了响应全民创业的号召,借贷进行创业,如今无力支付处罚金额更面临全面破产的处境。希望相关领导能够重视,就此现象,为小微创业者留出初创期的生存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