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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付**
信件编码:
XJBH201908202072
来信时间:
2019-08-19 22:3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户口在长安区就不能上碑林区的公办小学了吗
信件内容:
我在碑林区南稍门处有固定房产,但是孩子户口在长安区,我也在南稍门上班,请问孩子幼升小就不可以在碑林区公办小学上学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信访局
回复时间:
2019-08-22 02:46
回复内容: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新城区、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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