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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徐**
信件编码:
XJBH202002082940
来信时间:
2020-02-07 20:2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碑林区企业复工问题
信件内容:
请问碑林区辖区内的一般性经营企业2月10日可以复工吗?需要履行什么报备手续或者要经过哪一级部门的审批,有没有具体的要求。如果因业务需要可以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信访局
回复时间:
2020-02-10 03:4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市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开工,市级重点续建项目和规上工业企业开工必须经过市级部门审批,严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完善防控措施,确保疫情绝对可控,确保没有任何输入和扩散的风险,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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