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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马**
信件编码: XJBH202004061546
来信时间:2020-04-06 03:5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可落户公寓义务教育学区的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碑林区泰华金汇时代的业主,我的房屋性质是商业公寓(非住宅),房子可落户,目前我们一家人的户口都在这里,落户的派出所是太白路派出所。请问:我和我的孩子都落户在这个房子上,孩子能否按照碑林区义务教育学区划分上初中?会不会因为我们落户的房子是商业公寓而不是住宅,孩子无法按义务教育片区入学?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碑林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0-04-09 04:2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查,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尚未出台,按照西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文件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主要以户籍为准,碑林区泰华金汇时代学区划分属于西安市第82中学学区。建议您待西安市招生政策出台后,致电碑林区教育局基教二科咨询(电话:8738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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