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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XJBH201908302945
来信时间:2019-08-30 02:5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涉嫌超范围经营或无证经营
信件内容:
投诉书,本人因生活需要,于2019年8月25日在乐易购便利店,以网络形式购买红牛饮料等食品,随后发现红牛饮料属于保健食品,本人通过查询得知该店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无保健食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该店涉嫌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该店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办,草场坡,长安1栋1层门面房,电话029-85259975请贵单位依法查处,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处理结果。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信访局
回复时间:2019-09-09 03:50
回复内容:
(答复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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