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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蔡**
信件编码: GPPS202004265377
来信时间:2020-04-26 03:3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罚款事宜咨询
信件内容:

1、28㎡租赁门面店新装修,无建筑垃圾产生,部分木料在店内堆放,是否需要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 2、如果需要办理周期是否在装修结束后,评估垃圾多少以及搬运方式后申报即可。 3、如果罚款罚款需要交纳多少钱?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碑林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0-04-28 02:5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西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临街商铺装修必须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且需在商铺装修开始前完成办理,如违反本条例将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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