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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20210716TFH0
来信时间:2021-07-16 11:3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小学义务教育期间孩子随父母工作转学
信件内容:

孩子出生于12年4月,之前就读于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小学3年级,9月开学后将升入4年级,因父母工作原因,户口回到碑林区文艺南路派出所,并且需要转学回碑林区文艺路附近的小学就读。孩子转学手续如何办理,且因为是转学,学籍转移如何办理,且9月份开学时是否可以完成学籍转移与在新学校正常就读。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1-07-21 17:4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转学由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学籍信息,在系统内上传监护人签字的“转学申请”和佐证材料后,即可发起转学申请,报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学生在转学前,家长有义务提前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并商定纸质学籍档案的转接方式。

如需转学请准备转学申请、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向居住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其他政策电话咨询碑林区教育局基教一科,电话:87519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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