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区人社局: 你们好,我是一名刚刚步入社会的小姑娘。在今年的6月份刚刚满18岁。于2020年12月初去碑林区环城南路四季日式面包店工作,在2021年6月20号离职。在此期间一直勤勤恳恳工作。在2021年6月15日,老板发5月份工资时扣除我工资一千余元,在我的询问下老板的解释如下:周末请假扣双倍工资,付出没有达到老板的要求等各种无理原因,所以扣除一千余元,老板的态度实在是太过强硬。并且告知我这些都是应该扣的。 老板看我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小姑娘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任意克扣我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提出了离职。离职过后,老板删掉了我的微信。在2021年7月15日本该发6月份的工资,迟迟不发,拖延至今。由于我联系不到老板本人,委托前同事给老板打电话,老板拒接。 我选择了上报人社局,目的是让刚刚步入社会工作的青年,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 特此投诉,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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