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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党**
信件编码: GPPS20210719H2XH
来信时间:2021-07-19 21: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拖欠员工工资
信件内容:

尊敬区人社局:       你们好,我是一名刚刚步入社会的小姑娘。在今年的6月份刚刚满18岁。于2020年12月初去碑林区环城南路四季日式面包店工作,在2021年6月20号离职。在此期间一直勤勤恳恳工作。在2021年6月15日,老板发5月份工资时扣除我工资一千余元,在我的询问下老板的解释如下:周末请假扣双倍工资,付出没有达到老板的要求等各种无理原因,所以扣除一千余元,老板的态度实在是太过强硬。并且告知我这些都是应该扣的。       老板看我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小姑娘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任意克扣我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提出了离职。离职过后,老板删掉了我的微信。在2021年7月15日本该发6月份的工资,迟迟不发,拖延至今。由于我联系不到老板本人,委托前同事给老板打电话,老板拒接。       我选择了上报人社局,目的是让刚刚步入社会工作的青年,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 特此投诉,盼回复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1-07-23 16:3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请您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填写投诉举报材料,我们将依法处理,地址:碑林区东关南街古迹岭1号,碑林区委党校4楼,投诉举报电话:8933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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