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对枣园巷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房屋予以征收的决定》(碑房征决字【2019】5号)文件是否合法?是否有效?
网民朋友您好,经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确认后,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根据2020年3月颁布实施的《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文件第二章征收决定的条例,《关于对枣园巷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房屋予以征收决定》(碑林征决字【2019】5号)文件属于合法有效。
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