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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闫**
信件编码: GPPS202206017ER0
来信时间:2022-06-01 17:0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小孩转学问题
信件内容:

三年级的小孩从临潼区公办学校转到碑林区公办学校,请问是否带学籍?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2-06-02 16:3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碑林区义务段学生转学办法,学生监护人可持居住证、学籍证明、户口本、转学申请等材料,于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星期向其居住地所属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学校受理。学籍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籍随人走”的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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