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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21205O55U
来信时间:2022-12-05 13:3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因高风险被居家隔离,社区不给开隔离证明
信件内容:

本人因高风险密接,被要求强制居家隔离,期间按照疫情要求居家7天。隔离期结束后,因办理保险理赔,去社区开具隔离证明被拒。说是社区不给开这个证明。咨询下这个证明我应该找那个部门开具。 具本人了解社区应该是有义务和责任开具这个证明并盖章的。依据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及印章使用范围,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障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手续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等: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太乙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2-12-07 16:2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街道乐居场一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街道在收到您的来信后立即安排乐居场第一社区工作人员同您本人核实情况,查证信息确认您属于本辖区居家隔离居民,并确认您的居家隔离数据后,社区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12月7日为您开具好居家隔离证明。以上情况也已通过电话再次向您进行了确认。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理解,祝您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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