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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刘**
信件编码: GPPS20230713DQAE
来信时间:2023-07-13 11: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户籍迁移之后儿童转学事宜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们家小孩户口已经落户到西安,现在老家没人照看了,只能把她带到身边,之前小孩一直在老家(安徽)上学,现在要把小孩转到西安上学,我也去学校咨询了,他们说让等通知,我很担心小孩到时候没学上。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3-07-14 11: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碑林区义务段学生转学办法,学生监护人可持居住证、学籍证明、户口本、转学申请等材料,于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星期向其户籍或居住地所属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学校受理。学籍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籍随人走”的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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