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导航
来信内容:
姓  名:徐**
信件编码: GPPS20240606BHRI
来信时间:2024-06-06 18:4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转学手续如何办理
信件内容:

西安市碑林区新二年级和新初一转学外地的手续如何办理,流程是如何操作的,非常感谢,期盼回信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4-06-07 16:0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碑林区义务段学生转学办法,学生监护人可持居住证、学籍证明、户口本、转学申请等材料,于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星期向其户籍或居住地所属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学校受理。学籍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籍随人走”的办法管理。毕业班一般不办理转学。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