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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马**
信件编码: GPPS20240625RJNG
来信时间:2024-06-25 19: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转学流程的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外省户口在碑林区居住工作,三证齐全,孩子今年二升三,想从老家转来碑林区上学,问了居住地址所属片区的对口公办小学,学校说没有学位,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需要我们向区教育局递交资料由教育局安排分配吗?我们该准备哪些资料,如何递交?期盼回信,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4-06-28 11:1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碑林区义务段学生转学办法,学生监护人可持家长身份证、学籍证明、户口本、转学申请等材料,于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星期向其居住地所属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学校受理。学籍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籍随人走”的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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