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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杨**
信件编码: GPPS20240824QTDO
来信时间:2024-08-24 23: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孩子上学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咨询孩子上学问题!        我是在碑林区红缨路开店面,法人是我,外地户口,目前有居住证,无社保, 我媳妇碑林区上班,无社保,媳妇是泾阳县户口,目前泾阳县属于西咸新区与泾阳县统管区域   小孩户口也是泾阳县 我们目前租住在朱雀坊小区 像我们这种情况,孩子能否在此片区上学,如果不能还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符合娃上学要求, 请您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4-08-27 17:5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参照2024年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市城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等证明材料,按居住地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审核登记后,统筹安排入学。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孩子户籍为西咸新区则不能在碑林区入学,户籍为泾阳县可在碑林区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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