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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50106QSRC
来信时间:2025-01-06 16:3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不符合可以吗?
信件内容:

市场监管局的同志: 你们好!请问公司办公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可以吗?(不一致的话有无相关条例支持)如果是跨区的话,该公司所涉及的税务,工商等相关问题应该是哪里经办? 麻烦各位同志尽快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回复时间:2025-01-10 14:31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第十一条:市场主体只能登记一个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电子商务平台内的自然人经营者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对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作出更加便利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具体规定。”之规定,市场主体只能登记一个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如需咨询请拨打89625807、8962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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