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而解决对民营企业的欠款问题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一环,才能让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3年7月,我公司陕西庞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汉宾,15202965856)开始施工位于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与友谊东路十字东北角的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太乙路7#、8#职工住宅楼项目的变形缝工程,期间我公司一直与陕西靖源工程有限公司的王玟升经理(13709122156)、白经理(18009266256)等人对接业务,后双方对账结算总金额为166486.65元,我公司足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后我公司一直催促要求陕西靖源工程有限公司付清余款,但是其至今仍下欠74111.65元工程款没有支付,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另外,国企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七七一研究所(又称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负责人:王世峰所长,联系电话:18629403265范奇经理)是上述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在其欠付陕西靖源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价款范围内向我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并对该项目建设进行有效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彰显其国企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充分保障民营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