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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金**
信件编码: GPPS20250210EWCC
来信时间:2025-02-10 11:3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司法局申请信息公开未依法回复,推诿工作
信件内容:
2024年10月10日,本人通过网络平台向碑林区司法局申请公开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2009年至2011年期间改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一直没有得到回复。经查询,该局于2024年12月10日超期在网络平台回复“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主管机关为雁塔区司法局,碑林区对其资料不知晓”。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2014年之前均在碑林区司法局管理范围内,2009年-2011年期间的相关材料一定在碑林区司法局,且西安市司法局于2024年11月8日向本人回复明确该资料在碑林区司法局,因此,碑林区司法局的回复不合法,且有推诿之意,请求责令该局依法公开,并对相关人员做出纪律处理。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碑林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5-02-10 14:45
回复内容:

经核实,我区司法局不存在工作推诿情况,经查,您申请公开的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改制文件。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主管机关为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全省律师事务所信息归陕西省司法厅所有。非本机关制作或者最初获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建议您向陕西省司法厅了解获取该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现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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