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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杨**
信件编码: GPPS20250326XYXI
来信时间:2025-03-26 10:4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张家村街道通义巷2025年3月24日凌晨下水管道排污工程车辆严重扰民的投诉
信件内容:
2025年3月24日凌晨0点-3点,下水管道排污工程车辆于通义巷居民楼下持续施工,制造噪音,严重扰民,再此郑重投诉,要求道歉整改,如若不加整改,后续持续上访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
回复时间:2025-04-02 16:40
回复内容:

根据《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四条,“西安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市市政工程设施的统一管理。”在碑林区,具体执行部门为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其主要职责包括:区管市政基础设施(如排水管道、窨井)的维护与改造;组织实施下水道维修项目,统筹协调市政车辆调度;监督第三方服务企业对市政设施的维护工作。且根据《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仅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不含市政维修)及固定场所噪声的监管,市政维修车辆噪声不属于我局法定职责范围。2025年4月2日10时36分与投诉人联系,投诉人表示理解。

下一步,我局会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发现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肃依法处理。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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