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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50620FOEA
来信时间:2025-06-20 14:4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咨询教育优待事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现役军人,近几年在部队也从事一些这方面工作,能感受到地方拥军政策越来越好,非常感谢理解和支持。本人妻子孩子是外省户口,市内没有购房,在碑林区租房办理的居住证,今年恰逢自己孩子小升初,通过内部系统报送了教育优待需求,昨天看到系统内退回,今天联系了省军区、警备区和武装部,告知退回原因是只有居住证,而没有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的,不符合区内享受教育优待的条件,并表示各个区政策不同,碑林区要求必须有房产。想咨询一下像这个情况是否就确实无法享受优待,而只能走随迁子女?万分感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5-06-25 10:00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关于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碑林区教育局不负责审核工作,审核工作是由省人武部门审核,我局按照西安市教育局下发的特殊人员子女名单直接安排入学.我局不参与资格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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