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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杨**
信件编码: GPPS20250702SRPB
来信时间:2025-07-02 09: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碑林工商局*人将财务公司判定为金融企业是行政胡作为
信件内容:
2024-02-06碑林工商局*人将财务公司判定为金融企业是行政胡作为,在办理设立公司期间,**财务关系咨询有限公司预先核名称已通过,因其他原因退回后重新申请设立。结果最后一次,被**人判定为:财务公司判定为金融企业,不批准。后来,在别的地区设立成功。同样是西安市为啥碑林区不同意?*人政策和业务水平太差,赢还是那个环境太差,请予以查处,并赔理道歉。投诉审批局不处理。驳回意见审核人:何立峰 审核时间:2024-02-06您在网上递交的申请资料,经网上初审,未通过,原因如下:不通过,财务公司为金融企业,且不可认缴,名称行业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回复时间:2025-07-03 16:31
回复内容:

2025年7月3日下午15:10左右联系市民,告知如下内容:经核实,市民称曾向我局提交设立申请,企业名称中的名称行业为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金融部门及上级指示,财务公司为金融企业,核准企业名称时可以正常核准财务咨询,但不可核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咨询等容易被误解为金融企业字号的名称,以便从源头降低金融风险。市民表示知晓,无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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