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本人自2024年11月11日在西安市碑林区艺轩舞蹈培训中心购买拉丁舞年卡(周内通卡)服务,共计花费3999元。于2025年11月11日才到期,本人接受该机构服务不足10次。
第一、现对方不仅收款不退,且变相限制转卡(包括但不限收取高额手续费,限制转卡)等法律认定无效的“霸王条款”。对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造成了严重伤害。希望有关部门协商退费。该机构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未消费用退还!
第二、该机构还存在实际教学与宣传不相符的情况,除了成人拉丁,还承接少儿拉丁集训,收取费用。与营业执照内容不相符,且没有相关办学资质。
第三、该机构在各大媒体平台宣传有明星教师,优秀教师海报前后10多位,但实际上课教师不足5位,存在诱导消费者消费的欺诈行为。
请对该情况进行核实,望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可以协助处理,保护消费者权益,感谢!
该机构名称:西安市碑林区艺轩舞蹈俱乐部(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03MAD7RM1C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