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导航
来信内容:
姓  名:闫**
信件编码: GPPS20250720VEGF
来信时间:2025-07-20 07:5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为什么是引进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小区
信件内容:
东关南街大新巷小区,建设单位是西安长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引进西安长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该小区前期物业,符合法律法规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5-07-28 16:04
回复内容:

大新巷小区建于1998年,是由碑林区政府牵头的低洼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是碑林城建开发总公司(后改制更名为西安长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成后由西安长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作为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单位,西安长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物业进入符合当时政策规定。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