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一、虚构信访途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第一,从未收到碑林区税务局向本人送达《信访受理告知书》《信访处理意见书》等法定文书,碑林税务局该局的行为明显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第三十一条信访事项需书面告知受理及处理情况,碑林税务局属于滥用职权、规避法定处理程序。
第二,碑林税务局局长胡嶙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投诉事项长期推诿拖延,涉嫌渎职,构成行政不作为
胡嶙局长存在明显的推诿不作为。我通过邮政等渠道提交的投诉材料已送达(本人签收记录可查),但胡嶙局长作为负责人,既未按照流程安排人员对接,也未督促部门纠正错误,反而任由部门以‘信访已回复’为由搪塞,导致我的诉求至今未得到任何实质性回应。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
3. 碑林税务局局长胡嶙包庇违法行为,履职存疑
税务局胡嶙局长对“文件虚假表述协助虚假诉讼”的问题未采取任何纠正措施,结合其拖延处理的表现,本人合理怀疑存在包庇涉案人员、内部人员违规干预等情况。
现我明确希望税务局履行职责:
1. 碑林税务局立即纠正错误。
2. 要求碑林税务局局长胡嶙亲自对接处理,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