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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20250818UQOR
来信时间:2025-08-18 17: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寻求公益律师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碑林区退役军人,我现在有需求,求助政府相关领导机构部门,本人在工作单位遇到工作纠纷,需要寻求律师帮助解决问题。 本人在公司就职,公司违反合同内容,拖欠12个月的工资,社保,养老,医疗,公积金等。现公司要求职员签订“自主离职协议”之后,一个月以后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两个月后解决社保,养老,医疗等拖欠款项问题。赔偿金按n赔偿,协议签订2026年12月之前,拿到拖欠赔偿金款款项,若到时效未解决,可以走仲裁,走法院。 留下来的员工进行“全员竞聘”,竞聘不合格的员工进行辞退或者待岗,公司领导对我指名“说我肯定临聘不上,不可能留我”。原因就是我在正常投诉渠道,进行投诉,申请公司拖欠我的工资。 公司进行辞退或者赔偿,公司领导规定只认公司工作年限,根据《兵役法》军龄也算工作年限。 我不知道这些事情是否合理合法。有没有相关领导机构或者部门解答一下。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时间:2025-08-22 11:3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已经与您本人电话联系,告知我单位每周二09:00-12:00提供法律咨询,如有需要可前往标新街119号进行咨询。联系电话:8323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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