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确因家庭户籍、居住地迁移,父母工作变动需要转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二周内、学期末最后两周内办理,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关于具体情况市民可以前往碑林区义务教育协调 中心进行现场咨询。地址碑林区第八中学大门东侧20米。电话8737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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