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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20260130FEVI
来信时间:2026-01-30 11:0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设桶不用,便民变添堵
信件内容:
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家属院门口设置了大型垃圾桶,却被环卫工人禁止投放垃圾,要求将垃圾扔至小区内部垃圾桶。既然该点位的垃圾桶不允许使用,为何要在此处设置?此举不仅违背了垃圾桶设置的初衷,还让居民陷入“无处扔垃圾”的困境,若要求居民移步小区内投放,门口的垃圾桶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也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希望相关部门能明确该垃圾桶的使用规则,要么允许正常投放,要么及时清理移除,避免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长乐坊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6-02-04 14:3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现场核实情况,经核实此垃圾桶并非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桶,是附近商铺设置的专用垃圾桶。市民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应投放至小区内指定位置,小区外垃圾桶是商铺专用的垃圾桶,供商铺专用的。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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