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本人与西安铭屋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互助路66号西部电力国际商务中心12层KJ座)签订租房合同,将新城区承志小区1单元3110室租赁给他们。按照合同约定每次支付3个月租金
2025年10月,铭屋公司声明经营困难,强迫降租并改变合同约定的房租支付方式,只按照1个月1次支付房租。
2026年7月15日付房租日中介公司未付款,经过多次催要,铭屋公司房租不支付,微信不回,实际已为失联状态
因频繁违约拖欠问题,现在希望有关部门对西安铭屋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查处。本人要求中止合同,铭屋公司并于7月15日前搬离房屋。支付拖欠的租金和相关物业、水电等费用,维护本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