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本人及孩子户籍、房籍均在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铁路新村新南花园。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教基办〔2026〕2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6〕39号)以及《碑林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区划分一览表》有关精神,孩子全程符合西安市、碑林区义务教育小升初招生入学资格(毕业于碑林区铁五小学,孩子学籍、户籍、房屋产权所在地一致),依据全市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工作规则,按照西安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学区统筹划分,该生初中学段符合碑林区相关要求,就读学校应为西安市铁一中。本人近日前往西安市铁一中办理新生报到、学籍登记手续时,该校无政策依据、无书面分流统筹通知,单方面拒绝接收该生入学,致使学生无法按期办理初中入学手续,正常义务教育就读权益无法保障。恳请教育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督促西安市铁一中执行全市小升初学区划分分配方案,为孩子办理新生报到、学籍录入等全部入学手续,保障学生按期正常入读初中,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