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养老是当前群众最为关心的重点,请问碑林在养老服务这方面是如何做的?
嘉 宾:我区先后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养老机构先后赴上海、杭州、宝鸡等地学习考察,制定了《碑林区关于推进养老高质量服务发展行动方案》《关于推进“碑食惠”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形成以《行动方案》为总纲、《规划》为蓝图、多项制度为配套的“1+1+N”政策体系,统筹推进以“一网一链”为核心、“适老五圈”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打造符合核心城区定位、居于全省全市前列、具有碑林特色的养老服务样板。
主持人:碑林区养老服务“一网一链、适老五圈”是什么?
嘉 宾:一网即建设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拟建设1个区级公办示范性养老院、8个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2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成体系。一链:即打造三维融合养老服务链,重点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个维度提升功能品质,为老年人提供“机构—社区—家庭”融合发展的全链条服务。适老五圈即构建智慧养老“便民圈”、医养结合“健康圈”、产业发展“生态圈”、人才培养“磁力圈”、社会资源“聚能圈”,促进养老服务领域全面繁荣。
主持人:请问具体开展了哪些养老方面的工作?
嘉 宾:近年来,我们着眼大城市养老带来的多样化需求,率先推进三级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目前,区级养老院项目已协助市安居集团签订购买合同,并为其提供优惠政策和业务指导。同时,指导市安居集团成立养老分公司、制定初步运营方案,并已完成基础拆装工程进入装修阶段。新建2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已确定选址,正在协商租赁事宜。同时,通过新租赁、改扩建等方式,启动实施25个社区养老设施提升改造。率先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依托现有的社区办公场所、养老机构、驻地单位食堂、社会餐饮企业,设立64个“碑食惠”老年助餐点。率先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在现有的“嵌入式”家庭养老床位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落实“一保险两工程三补贴四服务”(一保险:老年人意外险;两工程:适老化工程、美居工程;三补贴:床位补贴、护理补贴、助餐补贴;四服务:家政照料、康复护理、健康医疗和人文关怀)。今年,碑林区“嵌入式家庭以床养老服务”案例,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率先推进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第三届碑林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对5家养老机构筹建就业见习基地资质进行了认定并授牌。率先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联合11家医疗机构和12家养老机构成立“健康养老合作联盟”,签订合作协议,开通双向转诊通道。率先推进智慧养老平台建设,依托环大学创新产业中心,成功创建“全国第三批智慧健康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建立“一平台、四体系、六应用”为基本框架的智慧养老生态圈。采用“互联网+”技术,建立起陕西省首家智能化“掌上养老平台”——“掌上养老院”,通过“线上信息云+一键呼叫+线下上门服务”模式,建立了全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引进9家专业社会组织,设立辐射服务网点34个,链接有资质的专业组织和专业资源,以呼叫转介、上门服务方式,向社会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买、助急、助乐、助行”等八助服务,服务惠及4万余名老人,构建了“实时监测、一呼百应、即享养老”的碑林养老“生态圈”。
主持人:“一老一小”密不可分,都是大家关注的重点,碑林在养老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那么请问儿童保障方面,碑林是如何做的呢?
嘉 宾:2022年以来,碑林区以“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统筹谋划、创新突破、精准发力,通过实现“四个转变”,全区未保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织密“工作保障网”,实现三级未保从“碎片”转变为“整体”。我区坚持高位推进、统筹布局,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机构建设、队伍建设4个方面,全面加强区、街、社区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障。组织领导方面,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区“十四五”规划,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安排30万专项资金用于未成年人的监护支持、监护监督、监护落实等服务。同时,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碑林区未成年人保护案例汇编》宣传书刊,拍摄了“书记区长话未保”视频,在《中国推介》栏目组平台发布。工作机制方面,制定了个案会商、强制报告、从业查询等30余项制度,全面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健全线索发现报告制度,共计接通热线321次,问题全部予以解决。队伍建设方面,在街道、社区分别设立儿童服务岗位,组建由8名儿童督导员、98名儿童社区儿童主任组成的儿童服务保障队伍。同时,成立3家社会组织牵头的专业社工队伍及39名大学生志愿者为骨干的志愿服务队伍,进步一夯实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了“政府+社工+志愿者”三支队伍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机构建设方面,成立区级困境儿童临时庇护室,并按照“四有”(有固定场所、有专门队伍、有管理制度、有服务开展)在街道推进未保站建设,重点面向困境等特殊儿童提供关爱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街道未保站3个和58个社区“儿童驿站”,为全区未成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关爱服务,实现了未保站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行。计划2023年5月底前实现社区“儿童驿站”全覆盖。
二是分类精准施策,织密“兜底防护网”,实现儿童关爱从“局部”转变为“均衡”。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从传统的单纯关注和解决生活物质需求,转变为全面关注服务对象的心理需求、精神需求和发展需求,创新“五色十档”管理机制,对全区具有碑林区户籍且在辖区内居住的困境儿童建立个人家庭档案,针对服务对象个体差异,进行“红、橙、黄、绿、蓝”五色等级评定,区分儿童及其家庭需要帮扶种类,链接政府、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者等资源,有针对性地提供信息管理、等级评定、专线服务、定期探访、临时庇护、心理援助、社群融入、共享亲情、教育救助、健康防护等10项服务。推行爱国主义、三观、生理卫生、安全常识四项“刚需教育”,开展艺润童心、文泽童心、法护童心、爱暖童心、童心港湾等“展翼童心”主题活动,实现对困境儿童的多元化综合帮扶。项目开展以来,先后开展书法、舞蹈、足球等艺术培训30余场次,开展红色教育、参观游览、家庭创意工坊等文化活动20余场。同时,组建了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社工、第三方服务机构组成的探访队伍,通过电话询访、入户探访、服务和探访相结合三种方式,对困境儿童进行每周不少于1次探访,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难儿童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探访。2022年以来,全区累计电话询访、入户探访困难儿童1000余人次,协调解决问题80余件。
三是整合各方资源,织密“协同保护网”,实现六大保护从“点状”转变为“融合”。我们聚焦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明确各主体工作职责,发挥行业领域资源优势,着力构建“大儿童”保障体系。家庭保护方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制度,督促家庭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区卫健局成立了碑林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家组,设立社区家长学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学校保护方面,建立了辖区内学校保护工作评估制度,区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碑林区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创设“法治+心理”双校长制度,实现了辖区73所中小学“法治+心理”双校长全覆盖。社会保护方面,区民政局组织辖区社会组织为辖区困境儿童和未成年人相继开展“展翼行动”系列活动和“展翼童心、筑梦成长”等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心理健康服务和自护教育。区文旅局对碑林区图书馆、碑林文化馆公益课程都实行了免费开放的管理。网络保护方面,区委网信办开展了西安市“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并成立了碑林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处置一体化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区委网信办、公安碑林分局、碑林区教育局联合开展网络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并成立了联合执法队伍,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政府保护方面,联合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制度,及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儿童纳入监护和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司法保护方面,设立“永宁春晓”未检办公室、未成年人“一站式”未保综合办案中心及市民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围绕碑林未保“一办一中心一窗口”,推行“少年法庭”“校园安全观察员”“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3项制度,从校园、社区、社会3个层面提升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是促进多元参与,织密“社会关爱网”,实现帮扶力量从“单一”转变为“多元”。我们围绕“社会组织+工程、朝阳工程、心理援助工程”构建政府兜底,社会“参与式”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建“社会组织+工程”,连续三年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展翼童心,筑梦成长”、“童眼看世界”、“护‘未’来、向未来”、爱心书法等儿童服务类公益项目40余个,发动企业、个人为困难儿童捐赠各类物资70余万元,组织开展公益活动200余场次。启动“朝阳工程”,为即将开启高中(中专、技校、职校)阶段学习生活的困难家庭学子,定制“1+2”教育资助“礼包”,鼓励和帮助他们在追逐梦想的跑道上自强不息、一路向前、奋力奔跑、顺利圆梦。开展“心理援助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辖区各街道社区低保专干、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联合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开展“阳光1+1”心理关爱辅导,对在碑林区辖区居住的172户低保家庭中的6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子女逐户走访,逐人建档,并提交总体评估报告,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慰藉,帮助困难群众走出心理困境,更好融入社会。
主持人: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具备什么条件?
嘉 宾:持有碑林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碑林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40元/元.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现役军(警)官和士官,因特殊原因未办理户口登记但有出生证明和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的新生儿,刑满释放、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回到家庭共同生活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人员)的人员。
在核算收入时,主要核算申请家庭在扣除个税支出、社会保险费支出、医疗支出、残疾康复支出、非义务教育支出、拆迁安置支出等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后的收入。
在财产状况认定方面,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家庭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值人均不高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拥有居住用途不动产不超过1套,且名下再无其他商品房和出租类不动产等。三是不拥有机动车辆、工程机械等。四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企业、注册公司或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经营性门面、店铺。五是家庭没有新购贵重首饰、高档用品,无高标准装修住房,在银行没有消费类贷款。
但是,对于维持申请人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根据情况予以适当豁免。
综上,我们是通过“收入+支出+财产”的多维度贫困识别机制来认定低保对象的,只要申请家庭在户籍状况、刚性支出扣减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方面符合规定的,均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主持人:碑林区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是如何防止漏保、漏助现、发生的?
嘉 宾:一是加强主动排查。主要是“政策找人”,加强与住建、医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组织各街道主动与业务科室开展信息共享,组织各社区开展主动发现工作,排查是否存在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问题的困难家庭以及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但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人员等情况,确保将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二是实施社会救助四级信息圈分圈管理。我区社会救助一级信息圈主要是低保和特困人员,二级信息圈主要是低保边缘家庭,对暂不符合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条件的,家庭收入在低保边缘家庭1—1.5倍、1.5—2倍以内的家庭,我们纳入社会救助三四级信息圈进行分级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和动态跟踪管理,开展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其家庭变化情况,对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人员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并视困难变化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范围。
三是建立了“一横四纵”困难群众立体监测机制。“一横”是指由住建、人社、医保、残联等22个部门组成的横向监测线,发挥相关部门在行业领域的监测功能,畅通各部门直报困难群众渠道。“四纵”是指四条纵向监测线。第一条困难群众自主申请监测线是依托陕西省“e救助”线上平台和各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线下窗口,实现了网上全流程办理,通过“线上办理+线下补充”的方式,24小时受理群众救助申请。第二条社区牵头直报监测线是由社区居委会作为主动监测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的主体,发动物业公司、家委会、楼栋长、业主代表、热心群众等主动发现困难群众、直接上报。第三条社会工作机构调查监测线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街面、院落调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社工机构开展社会面排查。第四条小区邻里和低保对象互助式监测线是指发动居民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互助式监测。目前,全区共设立了在各部门和各小区设立了1494个困难群众信息直报点,每个直报点均设1名直报员,建立了直报奖励制度。通过直报监测,进一步扩大了社会救助对象监测预警的群众基础,促进了社会救助政策的深度宣传,建立了立体式、全覆盖、有韧性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监测预警网络,最大限度防止漏保、漏助现象发生。
主持人:乡村振兴为今年全市九项重点工作之一,碑林区也承担了相应的帮扶任务,请问碑林区在帮扶工作上,是如何进行落实的?
嘉 宾今年以来,碑林区围绕驻村帮扶和区域对口帮扶“两个重点”,主动融入省市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结合帮扶地区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各项帮扶工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提升。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碑林区承担蓝田县辋川镇6个村和华胥镇4个村,共10个行政村的驻村帮扶任务。同时,与曲江新区组成参扶团,共同区域对口帮扶商洛市丹凤县。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投入帮扶资金413.27万元(其中:区域对口帮扶资金320万元,驻村帮扶资金93.27万元),各项帮扶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次,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乡村振兴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区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制定下发《碑林区2022年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方案》及月度工作清单,逐项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和具体责任人。定期召开帮扶工作推进会,听取驻村工作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持续完善和推进年度帮扶项目。驻村工作队人员能够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帮扶“骨干作用”,全面做好村党组织建设、疫情防控、乡村治理、群众服务等工作。6月份,区委书记带队前往丹凤县开展区域对口帮扶调研对接工作,推进了碑林、丹凤两地在科教、文旅、人才、商贸等多领域深度合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工作交流、就业服务等协作机制。7月份,区长带队前往蓝田县开展帮扶工作走访调研,与蓝田县委领导围绕农业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等领域帮扶进行深入交流。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人大、区政协等领导先后多次赴帮扶村开展走访调研,全面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不断推动帮扶工作迈上新台阶、打开新局面。
二是巩固推进驻村帮扶。在延续“一办五组十队”驻村帮扶机制的基础上,建立驻村工作队“四个一”工作制度,即:每周召开驻村例会、每月与帮扶镇对接、每季度遍访重点监测的脱贫群众、每季度汇报工作进展,对村情民情和帮扶政策做到“一口清”。对帮扶村逐一调研督导,重点围绕产业就业、乡村治理、文明新风培育等方面,开展项目实地论证,确定了食用菌种植、经济作物种植、黑猪养猪、灾毁路面桥梁修缮、办公用房修缮、灾后路面硬化、党组织阵地提升等29个帮扶项目;区人大常委会赴蓝田县帮扶村开展关于接续推进帮扶与乡村振兴工作专题视察,对全区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积极深化对口帮扶。进一步巩固对口帮扶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区域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与丹凤县在产业、就业、教育、医疗、消费等领域持续深入开展帮扶协作,完成驻县干部轮换工作,投入帮扶资金用于发展丹凤县产业;全区5个牵头单位、8个参扶街道均与丹凤县相关部门、镇街进行对接,签订了区域对口帮扶协议。组织丹凤进城务工人员开展以工代训技能培训1次,推送就业岗位信息800余个,开展教育、卫生、科技领域人才交流20余人次,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定向采购30余万元;持续深化碑林4所学校与丹凤县4所中小学、幼儿园帮扶协作,为丹凤县武关镇段湾小学捐赠课桌椅及教学设备20万元;积极推进旅游文化产业帮扶,协助开发棣花古镇旅游线路1条。
四是持续推进消费帮扶。全面推进“三专”建设工作,设立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对接丹凤县及蓝田县帮扶村农产品;持续开展帮扶地区农产品“五进”行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市场、进商超、进社区),积极联系各区级部门,研究探索消费帮扶模式,联合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端午节”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公布帮扶地区消费帮扶产品线上、线下购买渠道,动员全区机关单位、工会系统及辖区企业、社区居民积极购买帮扶地区农副产品,拓展帮扶村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大产品购买力度与社会面宣传推广力度,大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农户个体经济稳定增收,上半年帮助销售农产品超过60万元。
五是大力助推社会帮扶。积极动员辖区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帮扶工作,开展各类帮扶活动10余场次,为10个帮扶村158名脱贫群众统一发放了慰问物资;开展“乡村振兴 陕西专场”网络募捐公益活动,募集善款全部用于对口帮扶丹凤县医疗卫生项目;联系爱心企业为帮扶村脱贫群众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携手爱心社会组织开展“元宵节送温暖”“守护绿水青山,让爱洒满山区”“童心护未来,爱心公益行”“端午浓情心系留守”“亮瞳行动 点亮童心”“送温暖献爱心 助力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联合区慈善会为帮扶村爱心超市捐赠衣服、口罩、玩具等爱心物资;动员爱心企业采购帮扶村木耳、蜂蜜、大杏、樱桃等农产品,助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