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就业问题一直是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今年以来碑林区人社局在稳就业工作方面都采取了那些措施?
嘉 宾:就业工作一直是我们人社部门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人社部门的安排部署,着力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相继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就业服务进社区等专项活动,有效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目前,已组织举办各类招聘活动73场,共有4700余家企业参加招聘活动,发布就业岗位18万余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共1.2万余人次。特别是3月25日,我局还承办了“2023年西安市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共有420余家用人单位发布就业岗位1.2万余个。招聘会共吸引3.2万余人次进场求职,累计收到求职简历2.2万余份,达成初步就业意向5000余人次,是近3年来西安市举办的最大规模的线下招聘会。该场招聘会不但得到了参会企业和求职人员的高度好评,还被国务院网站、新华社、省市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
二是扎实开展精准就业援助工作。我局充分利用“秦云就业”小程序和“碑林区稳就业精准服务平台”,围绕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扎实开展精准就业援助服务。今年以来,累计为各类重点群体提供“1311”精准就业服务15062人次,帮助实现就业1984人。同时,为向重点群体和辖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便捷、有效的“家门口”就业创业服务,相继在西安工程大学和柏树林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建成两家就业创业服务驿站,并在驿站内设置了全省首创的就业创业服务驿站智慧服务终端。该终端依托“秦云就业碑林站”大数据支撑,利用交互式智慧触摸屏,可实现招聘岗位和招聘会信息查询、求职登记、职业技能培训报名、企业招聘需求发布、创业扶持以及就业创业政策咨询等各项业务在各驿站的有效延伸与落地。
三是积极开展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建立了定期联系走访重点用工企业机制,积极认定并帮助160家重点企业解决用工602人,想方设法助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和快速健康发展。我局还组织了惠企政策宣传队,帮助企业掌握并享受援企稳岗政策。今年以来,累计为162家企业发放吸纳高校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等补贴484.94万元。为17家创业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89.9万元。
四是广泛开展就业服务进社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积极筹划开展了32场“碑林就业帮、码上来服务”就业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活动累计发布570家企业招聘岗位1.3万余个,参加人员达到1.1万人次以上,达成就业意向近千人。活动还向社区群众重点推介了我区利用“秦云就业小程序”开发的“码上就业、码上培训、码上创业、码上招聘”四个服务二维码,社区居民通过手机扫一扫,即可就近就便享受全要素的就业、创业服务。
主持人:2023年下半年,区人社局还有那些扶持就业创业的举措呢?
嘉 宾:下半年,区人社局还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就业工作安排部署,以扎实开展全省“三个年”活动和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为重要抓手,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保障重点群体就业、优化提升就业服务、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我们已经或计划开展的工作有:
一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稳定就业。大力实施减税降费、企业吸纳重点人群社保补贴、稳岗补贴等各项纾困解难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300万元以上。
二是常态做好用工服务保障。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继续开展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白名单”,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服务清单及用工保障服务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设置人社专员定点联系,提供政策咨询、用工指导、岗位推介等针对性跟踪服务。全面落实企业用工监测制度,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同步建立缺工企业清单。
三是加强创新创业引导。大力推进创业培训,下半年组织开展创业培训200人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贷款便利度。积极组织辖区创新创业企业参加“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创新活动,在全区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社会氛围,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四是全方位支持灵活就业。开展太白路立交零工市场服务站和网上零工市场建设,为零工人员提供岗位信息发布,供需匹配等服务。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抓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五是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10月—12月,组织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加油季”、“2023年人才夜市系列招聘会”等专项服务活动。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对1就业援助体系,组织全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与2023年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立1对1帮扶对子,积极利用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1311精准就业服务。年底前确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率达到90%以上。继续组织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六是建立重点群体标准化就业援助流程和体系。明确区、街道、社区三级就业服务机构在开展就业援助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与流程,建立标准化就业援助体系,形成“发现—援助—消除”工作闭环。
七是打造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体系。9月底前,依托“秦云就业”动态精准就业服务系统,开发智慧服务平台,选定部门街道、社区、高校、园区和楼宇,积极打造50家左右打造标准化、便捷化、精准化、系统化的“标杆型”就业服务驿站,建立覆盖全区的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为全市家门口就业服务探索出有推广意义的“碑林模式”。
八是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围绕重点产业项目、急需紧缺职业和新职业新业态工种等职业工种开展职业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3600人次。
九是加强预警监测和风险应对。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就业人员,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切实防范招聘活动、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对发生规模性失业的企业及时指导启动落实风险预案。
十是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兜底保障。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待遇发放工作。切实做好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后续帮扶工作,主动加强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宣传,对于新登记失业人员,深入开展“131”帮扶活动。对登记失业人员的跟踪调查、帮扶情况和结果依托“秦云就业”逐项全程记录,实现动态管理。
十一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继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加速完善多元化解纠纷体系,构建调解仲裁标准化工作体系,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开展“护薪”行动,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主持人:当前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群体的就业问题是社会比较关注热点问题,在这方面区人社局准备开展那些工作予以应对呢?
嘉 宾:解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问题一直是我们人社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以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为服务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主要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多渠道集中发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我局将广泛运用各种媒介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发出《致西安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及《西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集中推介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内容。重点亮出“四个一”,即“一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一张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转递等服务清单;一份公共招聘网站、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名录;一批求职登记、失业登记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为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
二是建立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全面落实就业服务。我局将依托实名台账,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集中帮扶,告知“1131”服务内容和就业服务热线电话,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
三是组织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我局还将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2023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同时,聚焦长期失业青年,通过登记失业库及时锁定对象,通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设青年就业训练营,开展职场体验、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参观、职业沙龙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对企业招用困难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招用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是大力推进就业政策落实落地。我局将持续更新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明确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打捆打包推送给用人单位及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积极宣传“西安乐业卡”、就业见习等相关政策,打捆打包分类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和市场主体的政策举措,通过组织线上线下集中宣讲、发放宣传折页、媒体联动宣传等方式,广泛推动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提高知晓度。
五是高频举办招聘服务活动。我局将广泛收集各类企业、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等就业岗位需求计划,加密举办高校毕业生等失业青年网上招聘会和碑林人才夜市等专场招聘活动,丰富行业企业专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做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岗位,全力促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尽早顺利就业。
六是积极提供便捷可及就业服务。我们将统筹利用区、街道、社区三级就业服务机构资源,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同时,充分利用“秦云就业”碑林站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提供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在线服务,更加便利青年享受服务。还将组织辖区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为青年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就业服务。
七是持续强化就业权益保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坚决防止就业歧视,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引导企业规范招聘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
八是广泛开展就业宣传引导。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了解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感受党和国家的关心重视。还将组织青年就业典型宣传,推出多名服务重点产业、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基层的青年典型,广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实干奋斗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主持人:在扶持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方面都有那些优惠政策支持呢?
嘉 宾:近年来,人社部门出台了很多扶持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是西安乐业卡。凡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只要有意愿在西安市就业创业的,就可以申领“西安乐业卡”及乐业补贴。申请人申领“西安乐业卡”后,可根据个人就业阶段申领乐业补贴,每人累计最高可获得乐业补贴额度为1000元,乐业补贴将以电子补贴券形式发放,包含交通、通讯、旅游、美食等乐业补贴。申请人登录银联云闪付APP(手机客户端),搜索打开“西安市民卡”小程序,选择“西安乐业卡”模块即可领取电子乐业卡。
二是就业见习个人服务。凡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期间,可享受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以及每人每月25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希望参加就业见习的申请人可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也可在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东大街8号碑林区市民中心3楼)线下申请。
三是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补贴期限为不超过2年。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一年内创业失败的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才可申请补贴。申请人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申报、西安人社12333、人社通APP等平台在线申请。
四是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我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可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线上申报平台进行申请。
五是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合法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于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同一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期间,年基础利率减1.5%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申请人可在“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
相关的政策还有很多,鉴于时间关系,就不一一介绍了,有相关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或“碑林就创梦”微信公众号详细查询。
主持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那些优惠政策?
嘉 宾: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我们人社部门也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一是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辖区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400元/人/月、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200元/人/月。二是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辖区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
以上两个政策,企业均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在线申报。
主持人:今年国家取消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该如何托管。
嘉 宾:对于暂未就业或到非公单位、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根据高校毕业生意愿,可转递至户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流程为由毕业生填报档案转递申请单,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毕业生填报转递信息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以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等给据邮件方式转递。
主持人:高校毕业生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有那些需求注意的事项。
嘉 宾: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知道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同时,应注意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主持人:高校毕业生新进企业工作时,试用期期限有没有明确规定。
嘉 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还应注意,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