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2010-12-17 09:50:26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非常有幸请来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阳局长做客在线访谈栏目,与广大网友交流我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张局长,您好!非常感谢您来参加我们的访谈栏目。 (2010-12-17 09:50:26) |
主持人:   2010-12-17 09:51:41
| 张局长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一起研讨加强和改进我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0-12-17 09:51:41) |
嘉宾:   2010-12-17 09:53:17
| 张局长 | 2010年,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监管手段,完善监管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了全区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显著提升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保障水平。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和改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2010-12-17 09:53:17) |
主持人:   2010-12-17 09:55:14
| 主持人 | 张局长,请您向广大网友简单介绍一下今年我区的食品药品安全情况。 (2010-12-17 09:55:14) |
嘉宾:   2010-12-17 09:55:46
| 张局长 | 年初,在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中,我局由市直垂管部门划转为区属管理职能部门,顺利地完成了人员划转、办公地址搬迁等工作。虽然隶属关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确保辖区内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任务不变。
(2010-12-17 09:55:46) |
嘉宾:   2010-12-17 09:57:16
| 张局长 | 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和碑林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我局根据年初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进一步细化了任务、强化了职能、明确了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010-12-17 09:57:16) |
主持人:   2010-12-17 10:03:16
| 主持人 | 请问贵局如何做好许可现场核查工作? (2010-12-17 10:03:16) |
嘉宾:   2010-12-17 10:05:42
| 张局长 | 我局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适用于大型、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适用于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碑林区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并严格执行许可现场核查制度,严把准入关。 (2010-12-17 10:05:42) |
嘉宾:   2010-12-17 10:09:13
| 张局长 | 自2010年3月23日受理许可以来,截止2010年11月底共受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申请1259户,进行许可现场核查2200余户次,一次通过现场核查583户,不予许可80户,一次核查通过率46.3%。通过严格的许可现场核查,有效的加强了餐饮服务单位的硬件建设,为群众饮食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0-12-17 10:09:13) |
嘉宾:   2010-12-17 10:12:33
| 张局长 | 同时,结合碑林区打造“环境提升年”的总体要求,以提供优质服务为指导制定了《小吃店办理许可证基本卫生要求》及适用于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2010-12-17 10:12:33) |
主持人:   2010-12-17 10:19:15
| 主持人 | 张局长,现在有网友加入到我们的访谈节目中来。这位网友询问:在东大街骡马市等地都聚集着很多食品零售摊贩。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否具有监管职责? (2010-12-17 10:19:15) |
嘉宾:   2010-12-17 10:22:49
| 张局长 | 这位网友,你好!食品安全法将食品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分别交由质监、工商、食品药监等部门管理,我们局的职能是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街头摊点无生产加工的场所,不能提供消费场所及设施、服务,不属于餐饮服务单位,因此不属于我局监管范围。 (2010-12-17 10:22:49) |
主持人:   2010-12-17 10:24:54
| 主持人 | 张局长,又有网友咨询您:家庭过期药品应如何处理? (2010-12-17 10:24:54) |
嘉宾:   2010-12-17 10:29:43
| 张局长 | 2008年,为了避免家庭过期失效药品误食误用、被非法回收二次流入市场、随意抛弃污染环境,我局在碑林区长健大药房设置了全省首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今年,我们已经回收过期失效药品21880种(次),33314盒(瓶)。 (2010-12-17 10:29:43) |
主持人:   2010-12-17 10:32:49
| 主持人 | 张局长,有网友提到:我家比较偏,常在附近的药店买药,但经常发现有些药不对劲,不太了解,怎么咨询? (2010-12-17 10:32:49) |
嘉宾:   2010-12-17 10:36:36
| 张局长 | 我们局设置了两部举报电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投诉,请拨打87522077,药械质量相关投诉,请拨打87522112。如需咨询也可拨打上述电话,同时,建议你在购买药品时,如怀疑质量问题,请保留购物小票及完整的药品包装,及时投诉举报。 (2010-12-17 10:36:36) |
主持人:   2010-12-17 10:37:42
| 主持人 | 张局长,有网友咨询保健食品到底能不能代替药品,如何区分药品、保健食品。 (2010-12-17 10:37:42) |
嘉宾:   2010-12-17 10:41:55
| 张局长 |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保健食品只是具有保健作用的食品,不具有药品的治疗功效。区分保健食品和药品可根据包装上的批准文号来辨别。保健食品为“国食健字****”,并配有蓝帽标志。药品为“国药准字****”。 (2010-12-17 10:41:55) |
主持人:   2010-12-17 10:43:57
| 主持人 | 张局长,有网友咨询对于目前市场上众多的药品零售企业,贵局是如何进行监管的。 (2010-12-17 10:43:57) |
嘉宾:   2010-12-17 10:48:42
| 张局长 | 我们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要求设置药品零售企业,药店设置后要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进行规范经营。我们会在一定时间内对其进行GSP认证。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我们还要进行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评定信用等级,促进企业自律、诚信、守法经营,保证药品质量。 (2010-12-17 10:48:42) |
主持人:   2010-12-17 10:51:45
| 主持人 | 请问张局长,在今年全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中,贵局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2010-12-17 10:51:45) |
嘉宾:   2010-12-17 10:53:22
| 张局长 | 在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中,我局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一是组织制定《碑林区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组织召开包括“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百日行动”动员会、“百日行动”现场交流会等各项工作会议。 (2010-12-17 10:53:22) |
嘉宾:   2010-12-17 10:54:29
| 张局长 | 三是下发“百日行动”相关文件,明确目标考核制度及要求,表彰区级餐饮服务示范户32户。四是对各街道办和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提升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迎接市上对我区的考核。五是开展新闻宣传,上报信息。“百日行动”期间,新闻媒体对餐饮业提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7次,向市“百日行动”办公室上报“百日行动”简报共计22期。 (2010-12-17 10:54:29) |
嘉宾:   2010-12-17 10:57:01
| 张局长 | 六是积极迎接“百日行动”考评工作,准备碑林区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按照“百日行动”考核细则汇总碑林区“百日行动”工作的各项文字档案资料,使“百日行动”考评工作圆满完成。碑林区被评为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优秀区县。 (2010-12-17 10:57:01) |
主持人:   2010-12-17 10:59:06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的访谈就要结束了。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也非常感谢张局长在百忙当中抽出时间参加我们的访谈节目,最后,请张局长再给各位网友说几句。 (2010-12-17 10:59:06) |
嘉宾:   2010-12-17 11:03:06
| 张局长 | 再一次衷心感谢大家对这次活动的关注,以及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网友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梳理,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科学监管理念,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全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谢谢大家。 (2010-12-17 11: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