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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碑林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冯伟围绕“医疗保障等市民关心的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嘉宾
冯伟
时间
2019-10-21 14:14
简介
碑林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冯伟围绕“医疗保障等市民关心的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文字实录
主持人:   2019-10-21 02:18:10

你好。

嘉宾:   2019-10-21 02:20:10

你好。

主持人:   2019-10-21 02:20:38

请问新组建成立的碑林区医疗保障局,其主要职责有哪些?

嘉宾:   2019-10-21 02:22:07

机构改革新组建了医疗保障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当前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将人社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统一履行社会医疗保障相关职能职责。

主持人:   2019-10-21 02:26:07

请问目前城镇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是多少?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对困难群众和新生儿在缴费上有什么特殊政策?

嘉宾:   2019-10-21 02:28:51

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退休人员按规定年限缴足后不再缴费。

嘉宾:   2019-10-21 02:30:13

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后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未出台前,因我区无农业户口,现仍执行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嘉宾:   2019-10-21 02:33:19

1.2019年度个人缴纳标准为220元,其低保、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的60岁以上老人与少年儿童,个人缴纳50元。

2.对城镇“三无”人员及重度残疾人员,经民政局确认后,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统一资助。

嘉宾:   2019-10-21 02:35:27

3.新生儿(市人社发〔2017〕30号)

①新生儿出生当年不需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费用。

②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当年单独享受一个封顶线。如遇跨年度,在办理参保登记时须缴纳出生次年的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嘉宾:   2019-10-21 02:38:49

③新生儿满6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当年单独享受一个封顶线。如遇跨年度,在办理参保登记时须缴纳出生次年的医保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主持人:   2019-10-21 02:42:06

请问什么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嘉宾:   2019-10-21 02:43:07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我区参保的四类人员到西安市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时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是近年来推出的一项重要便民服务举措。

四类人员分别指: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规定的人员。

主持人:   2019-10-21 02:47:34

请问目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城市及医院有哪些?

嘉宾:   2019-10-21 02:48:19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城市和医院主要分两部分:一是陕西省内部分,目前省市较大的正规公立医院多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二是跨省部分,目前全国较大的正规公立医院多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北京301医院等,都能够直接结算。(具体医院名单可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 )

个别情况如不能直接结算报销,患者可先自费结算后备齐相关材料到碑林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窗口(伊顿公馆伊顿梦想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报销。

主持人:   2019-10-21 02:53:48

请问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怎么办理?

嘉宾:   2019-10-21 02:54:46

参保人员需异地就医的,须先办理备案或转诊手续,其中备案可由单位经办人向医保经办中心递交登记表及备案表办理,或个人自行在市人社局官网办理(http://xahrss.xa.gov.cn/)。

嘉宾:   2019-10-21 02:56:34

转诊人员本人或家属持一式三份已审批的转诊审批表在医保经办中心备案。在此提示大家,备案或转诊手续一定注意提前办理,办理成功后,在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持身份证、社保卡办理挂账手续,出院可直接结算报销。

嘉宾:   2019-10-21 02:58:51

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登记备案手续的(急诊除外),其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将按原报销比例的50%支付其费用(政策依据:市人社发〔2016〕17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配合分级诊疗制度有关政策的通知,第四条、参保人员未按分级诊疗规范的要求或未经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就自行在统筹区域外非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就诊或不规范转诊的,医疗保险基金将按原报销比例的50%支付其医疗费用。)

主持人:   2019-10-21 03:03:14

请问异地就医非直接结算患者住院费用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嘉宾:   2019-10-21 03:05:10

1.《西安市碑林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住院发票(收据联、医院盖章);4.住院费用汇总清单(每页医院盖章);5.住院病案整套资料【包括首页、入院、出院、手术记录;长期、临时医嘱】(医院盖章)。

嘉宾:   2019-10-21 03:08:27

6.个人写情况说明(写清楚没有在医院报销的原因;异地就医无任何手续者,手抄转诊文件第四条,并盖手印,单位盖章)7.情况一:转外就医人员附已审批的转诊审批表;情况二:临时前往外地出差人员附出差派遣单及出差人员名单。8.骨折等外伤报销还需提供:叙述详细受伤经过的情况说明,无第三方责任的个人承诺,并盖手印、单位盖章。

主持人:   2019-10-21 03:11:17

请问门诊慢性病如何进行申报和报销?

 

嘉宾:   2019-10-21 03:12:07

慢性病的初次申报:每年6-11月,每月1-15日,准备齐资料由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至窗口,并于当年12月份在窗口查询慢性病人员审核结果及所申报的病种,并确认签字;审核通过的人员,于次年1、2月由单位经办人提交报销资料,6、7月拨付至单位对公银行账户。

主持人:   2019-10-21 03:15:08

请问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嘉宾:   2019-10-21 03:16:08

四种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主持人:   2019-10-21 03:18:23

请问今年医保重点工作是打击欺诈骗保,哪些行为属于医疗机构骗保?

嘉宾:   2019-10-21 03:19:09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健康钱、救命钱,绝不能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对欺诈骗保行为必须严惩重处。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嘉宾:   2019-10-21 03:22:09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6.挂名住院的;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主持人:   2019-10-21 03:25:20

请问哪些行为属于定点药店骗保?

嘉宾:   2019-10-21 03:26:08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的行为:

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主持人:   2019-10-21 03:29:19

请问哪些行为属于参保人员骗保?

嘉宾:   2019-10-21 03:30:12

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重点打击的行为: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主持人:   2019-10-21 03:33:21

请问对于欺诈骗保的行为如何打击?

嘉宾:   2019-10-21 03:34:13

对于欺诈骗保行为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打击:一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还针对行业特点实行协议管理,通过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主持人:   2019-10-21 03:37:28

请问新的区医保局领导班子组建以来,在“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嘉宾:   2019-10-21 03:38:51

为提高全区人民“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区医保局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一是在4月25日召开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推进会暨协议签订会全区355家两定机构负责人参加活动。二是制作宣传版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知识。三是印发倡议书40000份及其他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宣传折页向全区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全区参保人员发放。四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式检查稽核。

主持人:   2019-10-21 03:42:46

请问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方式有哪些?

嘉宾:   2019-10-21 03:43:37

为加强社会监督,构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天罗地网”,我们公开发布了投诉举报电话:89583937转819,欢迎社会各界对欺诈骗保行为进行举报。同时我们建立了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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