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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王芳做客“在线访谈”栏目,就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孕前检查、提高人口素质等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嘉宾
王芳
时间
2012-10-30 00:00
简介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王芳做客“在线访谈”栏目,就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孕前检查、提高人口素质等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文字实录
主持人:   2012-10-30 09:26:55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 !今天我们邀请到碑林区人口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芳同志做客“在线访谈”栏目,与各位网友交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012-10-30 09:26:55)
主持人:   2012-10-30 09:28:23
主持人王局长,您好!非常感谢您来参加我们的访谈栏目。  (2012-10-30 09:28:23)
主持人:   2012-10-30 09:30:39
王局长你好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参加这次访谈。非常感谢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2012-10-30 09:30:39)
主持人:   2012-10-30 09:34:21
主持人计划生育做为一项基本国策已经实行了三十多年,作为西安市的中心城区,人口计生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迈进了崭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近年来正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时期,王局长请您向广大网友介绍一下转型前后特别是在新形势下我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2012-10-30 09:34:21)
嘉宾:   2012-10-30 09:39:18
王局长好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三十多年,最初的任务就是千方百计控制人口数量。那个时期人口数量是主要矛盾。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低生育水平的实现,虽然我国人口总量仍处于持续增长阶段,但人口问题的主要矛盾已从过去的“数量增长压迫型”转变为“结构失衡制约型”,这就意味着人口工作的任务非但没有减轻,而是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复杂转型期。  (2012-10-30 09:39:18)
嘉宾:   2012-10-30 09:43:15
王局长伴随着人口数量问题,人口结构、人口素质、老龄化、家庭结构等问题逐渐凸显,有的问题和矛盾还比较突出。人口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数量问题,而是规模和总量、素质和结构、分布和迁移问题。中央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2006年12月17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2012-10-30 09:43:15)
嘉宾:   2012-10-30 09:49:49
王局长2011年4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郑重提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密切相关,必须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更加明确了国策的定位和内涵,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胡锦涛总书记“4.26”讲话提出“四个加强、六个重点、四个到位”,要求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均衡、持续发展,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2-10-30 09:49:49)
嘉宾:   2012-10-30 09:55:23
王局长对照这一要求,在新形势下我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按照“围绕一个目标,强化两种意识,达到三个提升”(“一个目标”即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两种意识”即创新意识、创先意识;“三个提升”即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提升队伍建设水平)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重点做好9项工作:  (2012-10-30 09:55:23)
嘉宾:   2012-10-30 10:01:10
王局长一是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发挥基层队伍和网络作用;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水平;五是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六是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舆论环境;七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八是积极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工作,完善二胎全程优质服务;九是坚持依法行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同时要积极给党委、政府做好参谋助手,协调各方力量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2012-10-30 10:01:10)
主持人:   2012-10-30 10:06:01
主持人王局长,据了解我省今年被确定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试点省,全省107个区县全部为国家试点区县,那么请王局长为我们网友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区是怎么开展的?  (2012-10-30 10:06:01)
嘉宾:   2012-10-30 10:10:14
王局长好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第一道防线,对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人口素质意义重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为准备怀孕的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夫妇,提供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对从中发现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及时提出预防、复查、治疗或采取其它相应措施的医学建议。  (2012-10-30 10:10:14)
嘉宾:   2012-10-30 10:13:45
王局长孕前优生健康检测项目主要有女性19项,男性11项,孕前优生筛查包括了影响胎儿正常发育和受孕的病菌筛查(血液、分泌物)和夫妻双方的生殖系统状况的检查,尤其是容易造成胎儿畸形的病毒和病菌的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弓形虫等,支原体和衣原体。这些病毒急性期母婴传播率很高,胎儿的致畸比例更高,特别在早孕三个月胎儿几乎对病毒感染没有任何“抵抗力”。支原体和衣原体就潜伏在妻子或丈夫的阴道分泌物或精液中,一方面使受孕妇女的自然流产率升高,另一方面,未孕的夫妇双方体内可能因病菌诱导产生抗精子抗体,导致不孕。所以,避免在病毒感染的急性期受孕,积极治疗支原体或衣原体,在怀孕前做一次系统的优生筛查,尤为重要,是优孕宝宝的第一步。  (2012-10-30 10:13:45)
嘉宾:   2012-10-30 10:16:44
王局长我区的孕前优生检查工作主要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他们的咨询电话是 87887360 87890202,地址在测绘东路188号。碑林区城内如果有准备怀孕的网友可以到我区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012-10-30 10:16:44)
主持人:   2012-10-30 10:19:49
主持人王局长,现在有网友参与到我们的访谈中,近年来听说我省出台了不少计划生育优惠的奖励政策,这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他非常想了解这些具体的政策有哪些?  (2012-10-30 10:19:49)
嘉宾:   2012-10-30 10:24:12
王局长目前出台的奖励优惠政策主要有四项。第一,特别奖励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以后,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从父母49周岁起,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贴,独生子女的伤亡家庭,父母每人每月发240元,独生子女伤残父母每人每月发220元。  (2012-10-30 10:24:12)
嘉宾:   2012-10-30 10:32:48
王局长这个标准也是市人口计生委今年刚提高的,同时前不久省政府也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制度的意见》,增加了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的内容,目前省市正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等省市具体文件出台后,我们会迅速向政府汇报,落实区级资金,保证使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到这一政策。第二,实行放弃二胎奖励。符合生育二胎家庭,主动放弃生育的,奖励4000元。第三,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父母双方每月各5元,共计10元。第四,落实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周岁,每人每月补助106元。  (2012-10-30 10:32:48)
主持人:   2012-10-30 10:33:32
主持人在这我也替广大网友咨询王局长一个问题:很多80后网民已经进入了婚育期,如果一对新婚夫妇要生育一孩,该办理一些什么手续?  (2012-10-30 10:33:32)
嘉宾:   2012-10-30 10:37:48
王局长80后网民是现在育龄群众的主体,是人口计生工作服务的重点对象,他们已进入了婚育期。现在,实行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制度。新婚夫妇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先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并向女方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册。  (2012-10-30 10:37:48)
主持人:   2012-10-30 10:39:13
主持人王局长,那如果是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超生的话,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2012-10-30 10:39:13)
嘉宾:   2012-10-30 10:44:58
王局长《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面对违法生育的处罚做了明确的规定,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违法多生一个子女以夫妻双方所在地的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如果个人的收入超过基数,超过部分还要征收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要按生育一个子女应征的社会抚养费乘以多生的子女数来征收。除了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外,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还要进行处分、降级、撤职,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012-10-30 10:44:58)
主持人:   2012-10-30 10:45:37
主持人王局长,有网友咨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呢?  (2012-10-30 10:45:37)
嘉宾:   2012-10-30 10:54:16
王局长这个问题是目前大家较为关心的问题,我们生育政策的核心,在我省城市实行一孩生育政策,生育二胎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是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三是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四是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五是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六是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2012-10-30 10:54:16)
嘉宾:   2012-10-30 10:58:56
王局长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应当经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后,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 再婚家庭有三种情况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第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第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第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012-10-30 10:58:56)
主持人:   2012-10-30 10:59:26
主持人王局长,我们的访谈时间快要到了,您对我们的网民朋友还有什么说的。  (2012-10-30 10:59:26)
嘉宾:   2012-10-30 11:02:05
王局长非常感谢网民朋友们对我们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也欢迎大家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意见。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我们的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进行咨询,最后再次向网民朋友们表示感谢!再见!  (2012-10-30 11:02:05)
主持人:   2012-10-30 11:03:28
主持人非常感谢王局长百忙中抽出时间参与我们的栏目,也非常感谢网民朋友们的热情参与,再见!  (2012-10-30 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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