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2010-07-01 09:14:33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大家好 !今天我们邀请到区卫生局柏敬宾副局长做客在线访谈栏目,与各位网友交流区卫生工作!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
(2010-07-01 09:14:33) |
主持人:   2010-07-01 09:15:17
| 主持人 | 您好,柏局长。非常感谢您来参加我们的访谈栏目。 (2010-07-01 09:15:17) |
主持人:   2010-07-01 09:17:10
| 柏局长 | 柏局长:你好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参加这次访谈。非常感谢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我们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0-07-01 09:17:10) |
嘉宾:   2010-07-01 09:23:50
| 柏局长 | 首先我向各位网友简要介绍一下卫生局工作的基本情况。卫生局主要的职能是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行业监督和管理。下设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等3个业务指导部门。近几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医疗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推进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10-07-01 09:23:50) |
主持人:   2010-07-01 09:27:07
| 主持人 | 柏局长,现在有网友加入到我们的访谈中来了,让我们看看网友的提问。 (2010-07-01 09:27:07) |
嘉宾:   2010-07-01 09:29:17
| 网友 | 我在市上一所医院做完眼科手术后,出现了视力模糊,眼睛总是酸疼,现在想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我应该怎么去做? (2010-07-01 09:29:17) |
嘉宾:   2010-07-01 09:31:24
| 柏局长 | 你好!你的情况应该进行申请医疗事故。程序如下:首先,患者或患者授权委托人向医疗机构所在区(县)卫生局写出书面申请、写明事情简要经过、争议要点、鉴定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填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表。 (2010-07-01 09:31:24) |
嘉宾:   2010-07-01 09:33:10
| 柏局长 | 经区(县)卫生局调查审核受理条件的,向市卫生局医学会鉴定办移交相关申请资料,市医学会鉴定办受理后通知医患双方提交的相关病例等资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后,制作下发鉴定结论书。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协调处理或法院判决解决赔偿。 (2010-07-01 09:33:10) |
主持人:   2010-07-01 09:45:46
| 主持人 | 有网友提问:“我在市红会医院就诊,跟医院发生医疗争议应该怎么办?” (2010-07-01 09:45:46) |
嘉宾:   2010-07-01 09:47:05
| 柏局长 | 如果产生医疗争议有三个解决途径:
1、与医院负责医疗质量安全的办公室或负责人协商解决。
(2010-07-01 09:47:05) |
嘉宾:   2010-07-01 09:47:42
| 柏局长 | 2、到碑林区卫生局业务科提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论进行协调解决或通过法院解决。
3、直接到区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2010-07-01 09:47:42) |
主持人:   2010-07-01 09:50:57
| 主持人 | 一位网友问:“请问一下儿童户口不在当地应该在哪里接种疫苗?” (2010-07-01 09:50:57) |
嘉宾:   2010-07-01 09:52:40
| 柏局长 | 您应该在所居住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疫苗。 (2010-07-01 09:52:40) |
主持人:   2010-07-01 09:53:32
| 主持人 | 有网民咨询:我是一名职业中专护理类考生,我想问一下,我需要具备那些资格才能参加职称考试呢? (2010-07-01 09:53:32) |
嘉宾:   2010-07-01 09:54:10
| 柏局长 | 根据以往职称文件要求,你必须具备3证,中专毕业证书、统考合格证书、乡村医师证书,可报考护理类初级(士)资格考试。 (2010-07-01 09:54:10) |
主持人:   2010-07-01 09:56:30
| 主持人 | 有网友咨询:我的孩子今年要上幼儿园,入园体检在哪里做???需要注意什么?
(2010-07-01 09:56:30) |
嘉宾:   2010-07-01 09:58:59
| 柏局长 | 在幼儿园所在区的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我区地址为东厅门170号,体检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同时注意儿童需空腹体检。 (2010-07-01 09:58:59) |
主持人:   2010-07-01 10:00:24
| 主持人 | 有网友投诉:早上在菜市场看有摆地摊的给人看牙,这事你们管不管? (2010-07-01 10:00:24) |
嘉宾:   2010-07-01 10:02:17
| 柏局长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2010-07-01 10:02:17) |
嘉宾:   2010-07-01 10:03:14
| 柏局长 | 像这种摆地摊给人治病的,都是无证的游医,是我们严厉打击的对象,我们如果接到群众的举报,就会在第一时间派监督员赶赴现场,当场依法取缔。我们对这种游医,发现一起,就坚决取缔一起。 (2010-07-01 10:03:14) |
主持人:   2010-07-01 10:03:47
| 主持人 | 有网友咨询:我的孩子今年16岁,现在要出国,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理? (2010-07-01 10:03:47) |
嘉宾:   2010-07-01 10:04:39
| 柏局长 | 请到户籍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办理。 (2010-07-01 10:04:39) |
主持人:   2010-07-01 10:06:27
| 主持人 | 有网民询问:区卫生局的领导您好,我是碑林区一名市民,非常想了解碑林区在社区医疗方面有些政策? (2010-07-01 10:06:27) |
嘉宾:   2010-07-01 10:07:10
| 柏局长 | 自2008年5月1日零时起,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所有就诊人群实行“五免”惠民服务。免费项目有: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门诊肌肉注射费、住院诊查费、住院Ⅱ级护理费。 (2010-07-01 10:07:10) |
主持人:   2010-07-01 10:08:01
| 主持人 | 有网友询问:请问餐饮监管职能转化后,饭馆和食堂与你们是否有关系? (2010-07-01 10:08:01) |
嘉宾:   2010-07-01 10:10:54
| 柏局长 | 有关系,因为饭馆和食堂的就餐场所属于公共场所,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之有关规定,“该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2010-07-01 10:10:54) |
主持人:   2010-07-01 10:13:11
| 主持人 | 各位网民,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我们的访谈栏目,由于我们的访谈时间有限,我们的访谈即将结束。下面,请柏局长对我们网民说几句话。 (2010-07-01 10:13:11) |
嘉宾:   2010-07-01 10:16:29
| 柏局长 | 非常感谢各位网民的积极参与,今天我们交流的问题也是我们卫生工作中的主要方面,请大家在今后继续支持关心我区的卫生工作,对我们工作中做的不足之处,请大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监督、批评,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2010-07-01 10:1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