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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宁做客碑林区人民政府网围绕“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相关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嘉宾
赵宁
时间
2019-05-17 00:00
简介
碑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宁做客碑林区人民政府网围绕“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相关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文字实录
主持人:   2019-05-17 08:49:24

请您介绍一下新成立的碑林区应急管理局的基本情况?

嘉宾:   2019-05-17 08:56:32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碑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9〕21号)文件要求,组建西安市碑林区应急管理局。将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防震、地质灾害、水旱灾害防治以及消防管理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时,根据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2月28日正式挂牌。

主持人:   2019-05-17 08:59:05

请您介绍一下我们应急管理局的职能转变?

嘉宾:   2019-05-17 09:00:34

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区级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嘉宾:   2019-05-17 09:02:37

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

嘉宾:   2019-05-17 09:04:00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主持人:   2019-05-17 09:06:16

请您介绍一下我们安全生产的基本工作方针?

嘉宾:   2019-05-17 09:07:25

《安全生产法》规定,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政府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项监管职责。

嘉宾:   2019-05-17 09:09:18

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主持人:   2019-05-17 09:11:05

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国家有什么要求?

嘉宾:   2019-05-17 09:11:5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和“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以行业监管为主”的原则。

主持人:   2019-05-17 09:15:04

今年区应急管理局开局将重点抓哪几个方面工作?

嘉宾:   2019-05-17 09:18:27

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在机构改革后,继续深化改革,理顺各种工作关系。组建应急管理部门的初衷是努力把分散体系变成集中体系,把低效资源变成高效资源,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和水平。同时,科学合理界定职责,既要勇挑重担,又不能大包大揽,要做到有主有次、有统有分,权责一致,与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

嘉宾:   2019-05-17 09:18:53

二是继续抓好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和基本面。新的应急管理部门最核心的工作职责还是安全二字。比如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三是抓好大应急工作。大应急工作包括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来配合,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具体工作包括部门预案联动演练、灾害事故现场处置、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灾后重建评估。

嘉宾:   2019-05-17 09:21:09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安全应急的威慑力。今年执法重点有:科学编制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点,继续组织全区集中开展不同主题的针对性专项执法行动。五是抓好应急及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应急素养。比如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及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做好安全宣传。

主持人:   2019-05-17 09:25:10

通过赵局长的介绍,我们对碑林区的应急管理状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应急管理工作虽然任务重、压力大,但是区应急局克难攻坚,各项工作稳步有效推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但总是在各类媒体上看到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那为什么依然严峻呢?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嘉宾:   2019-05-17 09:31:58

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判断,我们向来是坚持两分法、两点论:既看到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的安全生产状况呈现出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态势,我们也要看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而且有时候还相当严峻。我们在消防、建筑施工等领域的事故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所以说对安全生产的形势,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

嘉宾:   2019-05-17 09:32:12

那么安全生产形势为什么依然严峻?我感到其一就是随着社会经营活动和就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风险也会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我们目前的安全法制还不太健全、基础还比较薄弱、保障能力还比较低,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还不太牢固,所以说安全生产面临许多挑战。另外,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嘉宾:   2019-05-17 09:34:31

比如说中心城区城市配套安全设施特别是消防设施设备老化、落后,安全欠账较大,由此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还有就是产业结构人员队伍素质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批农民工进入到一些高危行业,成为产业工人当中的主要力量,但是用人单位缺乏对他们的培训,所以他们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工人,这也对日常的安全管理带来很多问题。

嘉宾:   2019-05-17 09:36:14

所以说我们对目前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要认真地分析把握,看到它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甚至反复性,从而做到警钟长鸣、警示高悬、警醒万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这样才能持续加快安全形势的好转。

主持人:   2019-05-17 09:38:17

请问如果作为一名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什么样的职责?

嘉宾:   2019-05-17 09:42:08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嘉宾:   2019-05-17 09:42:23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主持人:   2019-05-17 09:44:08

请问如果做为一名企业的员工,在企业安全生产方面都有什么权利?

嘉宾:   2019-05-17 09:48:22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嘉宾:   2019-05-17 09:48:40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嘉宾:   2019-05-17 09:52:20

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嘉宾:   2019-05-17 09:54:30

6、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7、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主持人:   2019-05-17 09:57:55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见要排查安全隐患,但到底什么是隐患?

嘉宾:   2019-05-17 09:59:01

隐患从理论上来讲有三个方面。一是设施设备的不安全,二是人的不安全的行为,三是管理的缺失。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隐患有很多,比如工地开挖下水道,施工单位就应该设置警示牌和护栏,否则晚上有人看不清楚就掉下去摔伤了。还有商场的安全门被锁住、超速驾驶、疲劳驾驶……这些都是属于比较严重的隐患问题。

主持人:   2019-05-17 10:03:09

请问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应采取哪些紧急处理措施?

嘉宾:   2019-05-17 10:04:20

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1)立即救护受伤者;(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3)建立警戒线,撤离无关人员;(4)保护事故现场;(5)按事故性质及程度,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主持人:   2019-05-17 10:07:15

由于每个企业岗位不同,有些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才能上岗,请问都有哪些人员要参加培训?

嘉宾:   2019-05-17 10:08:51

按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嘉宾:   2019-05-17 10:11:38

具体来讲: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经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嘉宾:   2019-05-17 10:15:13

2、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3、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具备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方可安排上岗作业。其他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主持人:   2019-05-17 10:20:16

请问作为一名新进厂的职工,企业的三级教育培训是指哪三级培训?

嘉宾:   2019-05-17 10:21:27

新进企业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厂级(公司)、车间级、班组级。

主持人:   2019-05-17 10:22:41

请问为什么同一类型企业,有的企业罚款多,有的企业罚款少?

嘉宾:   2019-05-17 10:23:33

依据《安全生产法》,根据具体的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的不同,行政处罚等级不同,所以相应的行政处罚金额不同。

主持人:   2019-05-17 10:25:02

在结束本期访谈活动之前,请您对今天的活动做一个小结。

嘉宾:   2019-05-17 10:26:52

好的。今天能够与广大网民朋友们就“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在线交流感到十分的愉快,通过今天的“在线访谈”许多网友提出了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的问题,衷心感谢广大网友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对我们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是巨大的鞭策和鼓舞。

嘉宾:   2019-05-17 10:30:20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也恳请广大热心的网友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真心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我们一定虚心接受,积极整改。安全生产连着千家万户,连着每一个人,所以衷心地希望各位网友积极地参加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也利用网络的优势,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才有可能为我们大家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在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促使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再次谢谢大家,谢谢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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