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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财会监督业务培训会上的交流发言

近期,全省财会监督业务培训会在西安市召开。会议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会议要求,研究部署加快推进财会监督工作,努力提高财会监督人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财政部监督评价局领导、陕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国权分别出席会议并讲话。碑林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作为区县代表进行经验交流发言,向全省各县市区分享了碑林区财会监督工作经验。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财会监督正确方向

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将财会监督与经济运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区政府牵头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成立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统筹推进财会监督工作落地见效;三是重点监督到位。印发《碑林区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3大领域开展工作。

二、聚焦主责主业,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

做好“四个聚焦”。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抓好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印发《碑林区财经领域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指南》等文件,制定修订制度11项,以检查促进长效机制建立;二是聚焦阳光财政,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监督。在全区形成“公开、检查、整改、提质”的良性循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全区预决算公开水平;三是聚焦执法执纪,抓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确保立行立改、见实见效;四是聚焦内控建设,抓好财政管理体系建设。印发《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修订完善了10个专项风险内控办法,优化“1+10+X”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风险防控。

三、加强协同联动,形成财会监督工作合力

深入贯彻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全区跨部门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区政府牵头,人大、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分工落实、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依托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研究财会监督工作计划、重要制度机制,建立各财会监督主体间的政策衔接、重大问题会商、综合执法检查、监督成果运用、监督信息共享等机制,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性,推动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系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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