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财会监督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要求,全面总结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积极谋划2025年工作思路,共同推动全区财会监督事业取得新突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和时间
区级各部门于12月6日前,将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至财政局监督与绩效管理科(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
二、报送内容和方式
(一)报送内容。包括:工作机制、重点工作、主要成效、存在不足及2025年工作思路等。
(二)报送方式。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PDF电子版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总结。省财政厅通知,各地市区县要认真总结2024年度财会监督工作,并向同级政府作专题汇报。根据要求,区级各部门要对本部门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重点、深入梳理挖掘工作中创新举措、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全区财会监督工作总结,并向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
(二)注重实际。认真总结财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本部门财会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四)加强审核。对财会监督工作资料中反映的数据要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逻辑性,严格把关避免漏报、错报和重复上报。
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24年度工作总结,立足部门职能职责,认真梳理总结部门依责监督任务落实情况,研判具体问题分析,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切实担负起“五位一体”财会监督的职责使命。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