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市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碑林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各级财会监督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财会监督职能,注重工作实效,积极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展。现就有关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监督职能,注重发挥实效
一是完善体系建设,提升监督质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突击检查、单位自查和财政重点抽查,把财会监督由事后监督逐步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对财政预算执行实施动态监控,将财会监督工作贯穿于预决算审查、预算调整批复、部门评议、专题询问、人大代表视察等环节。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持续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不断细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绩效管理等公开内容,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
三是认真履职尽责,提高资金效益。对全区138家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7家企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时向被查单位下达了处理意见和整改通知,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抗疫特别国债、政府债券、惠民“一卡通”、粮食领域、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和民生热点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20-2022年,全区累计完成财政投资评审资金6.58亿元、政府采购14.03亿元,资金审减率和节约率分别达到8.8%和9.09%。
二、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财会监督的政治自觉性
此次印发的《意见》,对新时期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做出了顶层设计,必将有力推动财会监督体系更加完备、更加科学规范、更加运行高效。下面,我结合财政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是充分认识强化新时代财会监督的重要性。财会监督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为落脚点,对财政预算管理重点领域、财政资金运行全流程、政府债务管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等实现有效监督,为新时代财政发展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
二是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职能。新时代财会监督是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三者的有机融合,财政部门应当积极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强与纪检、审计、税务、金融、国资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推动财会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努力形成同频共振、齐抓共管、协作有力的监督合力,不断提升财会监督质效。
三是强化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建设。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形成系统完备、健全有效的财会监督体系。财政部门要主导构建高效财会监督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单位主体履行财会监督职责的积极性,建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协同工作机制,达到整合监督资源联动发力、履职尽责提升监督效能的目的。
三、持续深化改革,全面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加强财会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流程,提升监督水平,抓实、抓细、抓牢依法依规监督。
一是厘清工作思路,找准财会监督的方法路径。思路上要进一步强化“大格局”监督意识,将财会监督放在现代治理体系的高度来思考。方式上进一步拓展“全方位”监督,将财会监督拓展到应当接受监督的各类主体和各个环节中,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路径上进一步丰富“多渠道”监督,依托“财政云”系统、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建立起动态的财会监督链条,保障财政资金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二是健全制度保障,推动财会监督纵深发展。结合《意见》对财会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建立正向激励和负面惩罚机制。将预算单位的财会监督与预算绩效管理相结合,将区属国有企业的财会监督与财政政策相结合,形成财会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财政政策直接挂钩的导向机制。提升财会监督在机构管理中的地位,构建全程控制、全面覆盖的财会监督机制,聚焦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风险防范、政府债务、财经纪律等方面开展重点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精准性。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会监督实施效果。强化问责机制,认真研判财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问责”与“追责”结合起来,加大对单位责任人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财务造假的违法成本,起到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全面推动财会监督工作可持续发展。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