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新时代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财政部门一定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要义精髓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认真的态度履行好财政主责义务,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作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一、深刻理解财会监督的定位与内涵
一是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坚持思想先行。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中层干部主动学、党员干部积极学的良好氛围,确保相关人员及时掌握《意见》核心要义及内涵,做到层层传达,层层落实,营造全区上下学习、宣传、落实精神的热潮,为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坚强保障。同时将财会监督工作与碑林区“三个年”及八个方面重点工作有效结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激发财会监督的动力和活力,全力做好资金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作用。加强财会监督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有利于规范财务和财会人员行为,有利于构建预算、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也有利于提高社会诚信和政府公信力,推进经济领域源头防止腐败,努力实现财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主动培养“大格局”监督意识。财政部门应加强与纪检、审计、司法、税务、金融、国资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努力做到分工合理、协作有力、重点突破,稳步推动财会监督更加高效运行。在实际工作中重点关注财政重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思考谋划监督行为的效率、法规政策的执行效果,逐步形成系统完备、职责清晰、各有侧重、健全有效的财会监督机制。
二、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财政部门主导作用,构建高效财会监督联动机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财会监督文件精神,碑林区财政局迅速成立财会监督工作专班,认真有序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为今后全区财会监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牵头部门,财政要充分发挥好主责作用,建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财会监督联动机制,将财会监督拓展到应当接受监督的各类主体和各个环节中,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努力实现财会监督主体间的有机贯通、同向发力,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协同效应,全面形成监督合力。
二是将财会监督与内部控制相结合,充分发挥互补作用。内部控制作为财会监督的重要手段,可以实现“控制关口”前移,有助于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具有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的特点。将内部控制贯穿于财会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及时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加快推进财会监督检查标准化、精准化和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三是凝心聚力,筑牢监督防线。进一步筑牢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凝心聚力做好做实各项财会监督工作,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着力解决之前财政监督检查内容针对性和深入性不强、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够、检查成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不断提升监督检查质效,开创财会监督工作新局面。
三、夯实监督基础,创新监督方法
一是转变监督思路。充分发挥“财政云”及其他现代化信息手段,强化流程控制,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监督的信息化、程序化和常态化管理。将财会监督关口前移,从传统的事后监督前置于财政资金管理的事前和事中阶段,把握好财政业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坚持谁主管业务,谁履行监督责任,明确工作思路,将工作重心落在再监督与重点监督上来。采取检查情况通报、典型案例曝光、重点线索移交等多种手段,不断增强监督的威慑力,将财会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绩效考核等挂钩,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结果运用,真正发挥其作用。
二是严肃检查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紧紧抓住财经秩序整顿9个方面47个问题不放松,不断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对于各级财会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向被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并跟踪整改,切实发挥“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的治理作用。同时将检查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作为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治理和加强财经制度建设的重要参考,确保监督成果有效运用。
三是打造过硬队伍。首先,以工作需求和存在问题为导向,开展岗位和专项业务培训,着力解决财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疑惑,全面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其次,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人员充实到财会监督人才队伍,不断进行知识更新、能力拓展,在实践中历练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现代化监督队伍。
四是树立系统观念。财会监督工作不仅仅是对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的简单加总,而是对三者的有机融合,涵盖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也不仅仅是财政监督部门的责任,而是全体财政干部、财会人员的责任,大家一定要树立起“财会监督人人有责”的理念,切实履行财政资金管理、监督责任,全面提升财政管理和财会监督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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