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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碑林区2023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总体方案》

10月7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召开2023年第18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市碑林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帆主持会议并讲话,各街道、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

会上,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琦对《方案》的制定情况进行说明,详细介绍了《方案》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与下一步工作建议。

张帆区长指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是碑林区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成功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是对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最大的肯定,是对我区营商环境最有力的宣传,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深刻把握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核心意义和首要目标,紧密结合全区“三个年”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统筹。各街道、各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由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指导、亲自督促。区级分管领导要定期召开阶段推进会,传导工作压力,各单位要主动汇报阶段性工作情况,持续强基础、找差距、补短板。

二是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凸显精准思维狠抓落实。各街道、各部门要对照《方案》,主动认领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工作时限、标准、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精神,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落实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倡导有温度的执法;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确保政府各项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要形成客观、真实、准确的工作记录,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

三是要夯实责任,强化合力,坚决完成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紧密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指导。各单位要把示范创建工作有机融入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全面对标对表,狠抓落实落地,保质保量完成指标任务,同时在政策支持、工作联动上形成协调配合机制,发挥协同效应,实现靶向发力。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营造浓厚创建氛围,确保我区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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