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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公约践于行 文明执法暖民心——碑林区首发《行政执法文明公约》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着装规范,举止文明……”12月2日,碑林区在钟楼广场隆重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暨行政执法文明公约发布仪式,西安市司法局局长苏国峰,碑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文斌,区政府副区长朱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蓓,区政协副主席张小哲,碑林区委依法治区办常务副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周琦出席。

碑林区副区长朱敏率领全区行政执法单位人员代表进行集体宣誓,来自全区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高举右拳,铮铮誓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表达了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对宪法法律和文明公约的庄严承诺。宣誓结束后,与会领导共同为行政执法人员代表赠送《碑林区行政执法文明公约》。大家纷纷表示,将牢记誓言,倍加珍惜法律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科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满意度,碑林区区委依法治区办充分征求意见,创新推出全国首个行政执法文明公约。

十条公约提纲挈领,言简意赅,将执法目的、着装要求、规范执法、文明用语、执法程序、秉公执法、包容审慎、联合执法、业务学习、执法责任从宏观角度一一固定,将严格执法与为人民服务有机结合,使忠诚担当、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碑林区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明确文明执法基准,指引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将文明执法理念融入行政执法各环节,让执法人员一言一行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持续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公约》是全区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规范指引文件,更是碑林区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厚植为民情怀、践行为民初心的庄严承诺。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是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行得到不到位,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法治形象。党的二十大以来,碑林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零懈怠,持续加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不断规范执法活动,有效强化执法监督。

《公约》的出台,既是碑林区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前端引导的基础性工程,有助于把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贯穿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各领域、各方面,为碑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新动能。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碑林区委依法治区办、碑林区司法局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系列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执法问题,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对行政执法进行“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监督,持续推动《公约》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同时,区司法局将认真开展文明执法典型案例、执法监督先进经验宣传推介工作,擦亮“十条公约践于行 文明执法暖民心”碑林特色品牌,保障行政执法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为护航“六个碑林”高质量发展营造公正文明、依法依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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