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碑林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推进,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建设新时代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碑林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党(工)委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区委依法治区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印发《碑林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通过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各街道、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2020年,区委、区政府共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4次。三是全面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年初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碑林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制定印发《2020年碑林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分别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综合创建和法治教育“12·4少年模拟法庭”单项创建。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细化分解区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2020年12月4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命名碑林区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命名区教育局法治教育单项示范创建为“12·4少年模拟法庭”,示范创建任务圆满顺利完成。
(二)提升政府依法全面履职能力
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碑林区梳理编制区级权责清单,面向社会公布区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共计3238项,涉及29个区级部门、8个街道办事处和8个垂管单位,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同时,出台了《碑林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共调整权责清单2408项,调整后,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数变为3540项,公共服务事项446项。二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和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截至目前,共梳理出证明事项建议保留目录21条,证明事项建议取消目录7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14条。大力推行企业设立“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力推进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全面优化企业设立事项审批时效。积极推进“一网、一门、 一次”改革,打造全市先进的市民中心,目前市民中心进驻部门31个,设置服务窗口116个,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以上,100个以上高频事项可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开展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容缺受理。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西安市碑林区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N系列文件》《碑林区涉企服务政策措施一本通》等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通过组建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开展法治体检等举措,更好满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出台司法行政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意见,挂牌成立碑林区商会法律服务中心。全区31家律所500多名律师担任2000多家大小企业的法律顾问,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万余份。其次,认真落实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定期组织开展“优惠政策企业一点通”等活动,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四是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深化“智慧司法”项目,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编制公证服务资料清单列表,推行“一次性告知”“承诺制”“邮寄送达”“互联网+公证”等便民服务。深化法律援助工程,截至目前,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3965人次,来访咨询870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1273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碑林区区政府先后制定《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碑林区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文件。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源头把控,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及时按程序处理。在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开设专栏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2020年度全区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清理失效文件1个,废止文件1个,清理结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坚持重大决策科学民主依法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执行《西安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建立各单位法律顾问备案制度。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的作用,对政府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的合同等法律文书,都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决策始终运行在法律轨道之上。各类合同、文件审查率达100%。2020年,法律顾问累计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2次,审查合同合法性6次,努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我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相关制度。增强容错纠错机制可操作性,实现容错与纠错的有机结合和统一。严格落实《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结合“三项机制”,落实行政决策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机制,积极营造敢于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失败的社会氛围。
(五)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鼓励全区各执法单位参加创建、主动作为、创新思路,探索推行“三项制度”符合行政执法规律要求的新模式,创建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一方面,严格落实《西安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根据全省建立的统一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工作要求,完善碑林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信息完善程度居于各区县前列。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配合省市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西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主动报告重大事项,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与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优化执法机构和队伍,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结合工作实际投入执法经费,配备执法装备,基本满足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办案需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并顺利完成各项执法任务。2020年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全面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
(六)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支持行政审判工作,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定印发《西安市碑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细则》,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重点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二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碑林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优化升级,2020年全年公开各类信息近万条。建立网上咨询投诉、在线访谈、网上办事、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一系列栏目,使政府门户网站真正成为实现政民互动、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的桥梁。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等平台,完善“在线访谈”“区长信箱”“咨询投诉”“民意征集”等栏目的互动机制,加强公众的参与和公众监督。对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七)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执行《西安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定》,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建立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和办案质量,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二是打造枫桥经验“碑林模式”。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综合发挥诉前调解、公证、法律援助、信访等作用,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特邀调解工作机制,授权成立西北首家律师在线调解工作室——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在线调解工作室。全力打造在线调解平台,与行业调解、律师调解、商会调解、社区调解委员会建立矛盾纠纷在线调解平台。至今累计调解民间纠纷3005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50件,接待了近10万人次的法律咨询,形成了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发掘亮点,为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宪法法律的宣传教育,围绕迎十四运、疫情防控、民法典颁布实施、扫黑除恶等中心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开发运用新媒体,以智慧司法为载体,累计推送普法资讯上万条;新媒体平台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普法刮刮乐等活动30余次,参与网友达三万余人,营造出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重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区政府常务会学法等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积极邀请省市专家和高校学者举办法治学习专题讲座,为区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讲授专题法律知识,2020年,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全年集体学法7次。二是强化执法单位日常业务培训,建立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组织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的认识不够深刻、把握不够准确。
(二)对示范创建活动实质领会不透,主动作为欠缺。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虽然也有所作为,但是仅仅满足于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缺乏主动作为。
(三)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中接受过系统业务和法律培训的人数占比不高,在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方面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以示范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二)不断提升政府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完善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完善我区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审核把关、及时报备、定期清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依法行政源头合法。
(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继续加强执法记录仪、采集站等设施配备,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大重点执法领域监督力度。
(五)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水平。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落实《西安市碑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细则》,不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20年开展“12·4少年模拟法庭”法治宣传教育报告
碑林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政治统领、创新举措、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全区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广大师生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改善,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区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和法律进校园活动方案。把法治教育作为一个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领导小组定期深入学校,对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使我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将法治教育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评估体系,从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问卷调查、检查考试等方面加大对学校管理的监控和指导,表彰奖励优秀学校,以考核为抓手推动校园普法工作的有力开展,在全区各校掀起了人人讲法治安全意识、人人学法治安全知识、人人做法治安全模范的热潮。
(三)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干部师生学法用法意识。良好的法治教育是全面提高广大领导干部、教师、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保证,我们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学法、知法、守法”主题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1.组织系统教育行政领导干部重点学习法律法规,使广大领导干部逐步养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2.加强全区广大教师的学法、用法教育及基本的教育法学理论,教师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成为了学生的好榜样。3.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常规教育教学范畴。开设法治教育课,定期举办讲座,配备具有法律知识的教师从事法治教育,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调动了学生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二、主要成效
让青少年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普法工作的重要目标,碑林区教育局为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意识,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显著增强。
2020年12月1日,碑林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模拟法庭活动在西安市第六中学举行。会上,40余名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被集体聘任为碑林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自此,碑林区中小学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仪式结束后,检察官们在现场开展了一场模拟法院庭审活动,庭审围绕“孟平抢劫案”,过程严格按照刑事案件规定设置流程,融知识性、教育性、警示性于一体,逼真呈现庭审全过程,使学生们真切感受到庭审的严肃性,领会了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的道理,提升了法治意识,增长了法律知识,强化了法治观念。
青少年法治教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2020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中,各校拓展宣传教育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广大师生学习生活身心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一)自2017年起已经连续四年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让同学们在润物细无声中得到法制教育,使同学们在实践中知法、学法、懂法、用法。2020年12月,全区各中小学认真落实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全区小学五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认真开展“12·4”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确保碑林区学生“小、初、高”三个不同阶段参加此项活动,以“名校+”为单位推荐一所学校进行“12·4”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展演,并组织“名校+”其他学校学生代表进行观看。全体师生跟读宪法,让大家感受宪法的尊严,增强仪式感和规范意识,学生通过模拟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证人等法庭庭审活动,共同分析犯罪的原因,呈现给大家的完全是按照规范的审判程序进行的庭审过程,是“真实庭审的一次再现”,通过案件陈述和控、辩双方的举证、辩论,不仅使参演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还让观摩演出的学生懂得了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感受法律权威,树立法律意识,使学生们更为清楚地了解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的庭审程序,从而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充分认“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意义,邀请的法官、警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的指导小组,更是从专业层面保证了“模拟法庭”的规范、准确、严谨。
(二)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法治进校园的系列活动。为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意识,各校积极与法院、派出所和交警支队紧密合作,聘请法制副校长,开展各种方式的安全法治教育报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主题座谈会和班团队会,主要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进行学习和讨论,开展“宪法小卫士”活动,积极组织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视频,学习宪法知识,并进行宪法小卫士挑战活动,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组织举行特别升旗仪式,利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宪法的相关知识宣讲,使学生了解宪法的历史意义,宪法的修改,宪法的地位和作用等。组织宪法主题演讲,宪法书法、绘画作品展示等活动,进一步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
(三)开展手抄报、法治图片展,利用各种媒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利用社会、社区的各类教育宣传资源,扩大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关注源,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渗透对师生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
(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引领全体师生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准则,弘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自觉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理想,把师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五)整合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资源,采取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方式,了解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微信、课堂渗透、家长学校、家访等渠道,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不仅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还需要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我局将一如既往的推进普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教育力度,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推进教育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教,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法治宣传教育的道路上继续探索,为培养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而努力奋斗。积极建设教育强区,奋力促进碑林教育新时代追赶超越有新气象新作为,办人民满意的碑林教育。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