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碑林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级、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推进,以中国式现代化碑林实践,奋力谱写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部署全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实施法治建设“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区各单位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撰写的述法工作报告作为法治点评工作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区委、区政府定期通过常委会、常务会和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2022年,区委、区政府共听取相关工作汇报4次。区委、区政府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碑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碑林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碑林区法治政府建设分工责任表》等30份文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自评工作,对照104项指标系统梳理全区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将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加强专项督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采取定期通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坚持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一盘棋”理念,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区级各项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各街道各部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2022年共开展法治督察2次,开展法治学习7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四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市委、市政府、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报告碑林区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深挖亮点经验,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重视干部法治思维培养
一是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区政府常务会学法等制度,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举办法治学习专题讲座,提高区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法治思维水平。2022年,组织开展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全年集体学法6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2次。二是强化执法单位日常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区法治思维行政执法培训1次,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三是树立法治能力用人导向。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优化公共服务,着力确保政府职能全面履行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梳理公布我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并公示,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全区1397个事项法定办结时限3299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7988个工作日,压缩25007个工作日,压缩率75.79%。同时通过“一业一证”改革进一步降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减少跑动次数,缩短办理时间。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和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竭力提供最优质感受体验,充分实现便民惠民“无限极”。2022年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共梳理出4项。二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碑林区梳理编制区级权责清单,面向社会公布区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共计3238项,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同时,出台了《碑林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共调整权责清单2459项,调整后,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数变为3591项,公共服务事项446项。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碑林区制定《碑林区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措施》《碑林区人社局稳经济稳就业工作措施》等政策措施,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引导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公益法治体检”208次,共为140余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意见建议694条,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184项,协助企业化解矛盾364起,出具法治体检报告89件。四是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一方面线下“一站全办”。我区26个政府部门,10个企业部门共36个部门134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大厅(分大厅)做到“应进必进”;另一方面线上“一网通办”。持续优化升级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目前我区平台上线1371个事项,其中98.64%实现跑一次,52.01%的事项实现马上办,在全市创新推出“足不出户云办事”智慧指引,实现116个事项“掌上办”,该工作先后被陕西日报、西安发布等媒体报道。
(三)健全决策体制,严格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区政府先后制定《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碑林区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文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开设专栏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西安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建立各单位法律顾问备案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作用,常态化开展重点案件研判、规范性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工作,实现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工作目标,确保政府决策始终运行在法律轨道之上。2022年,法律顾问累计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次,审查合同合法性5次,各类合同、文件审查率达100%,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相关制度。增强容错纠错机制可操作性,实现容错与纠错的有机结合和统一。严格落实《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结合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落实行政决策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机制,积极营造敢于改革创新、允许试错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碑林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与办公点显著位置公示执法人员信息与执法依据,保证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进行。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匹配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在系统提前公示,抽取的执法人员全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资格证,公示执法身份。建立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机制。作出的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均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在国家信用平台系统中进行公示,并推送至信用信息系统,保证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进行。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碑林区各执法单位配齐执法记录仪,定时上传,在日常执法过程后,所有摄像资料都安排专人负责存储,保留执法记录,可随时调阅查看,既实现了执法过程留痕,又提高了执法的规范性。对执法案卷实行归档管理,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2022年碑林区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评估检查工作,共计评查150宗行政执法案卷,并向各执法单位反馈通报,严格督促整改。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碑林区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应审尽审、严格把关”的要求,召集单位分管领导、法制审核人员、实际办案人员、法律顾问,成立法制审核工作组,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及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把执法人员“审核关”,坚持执法人员“红黄绿”动态管理,非经培训考试不得上岗。督促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骨干参与行政执法线上培训课程,以实务课程提升业务执行能力。开展“一把手”跟执法活动,深入执法一线,以“沉浸式”体验执法查找办事堵点难点、了解企业群众诉求、现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服务效能持续提升,截至目前已开展24次“跟执法”活动。严格执行《西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西安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省级市级要求,完善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衔接。
(五)稳步衔接各类监督,确保政务公开透明化
一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程严把审核关口,定期开展“回头看”,充分吸纳借鉴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政府工作,持续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与法制性。2022年度区政府承办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303件。二是依法支持行政审判工作,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碑林区重视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督促和指导主办单位认真研究案件,全面掌握案情走向和诉讼关键时间节点,积极做好应诉准备,尤其是败诉风险较高的案件,及时进行会商研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全面准确掌握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2022年以政府常务会议题的形式向区政府汇报行政应诉工作3次,定期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通报,查漏补缺,补足短板,着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败诉率。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2022年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时办结,2022年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22起,按时办结答复22起,答复率达到100%。
(六)有效解决社会矛盾,打造纠纷化解新理念
一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创新探索提升办案质效路径。碑林区配强“软硬件”专职复议人员,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内外结合”保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高效化。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等配套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复议网上公开,打通行政复议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进行政复议案件的咨询受理点向基层延伸工作,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式”的行政复议服务。坚持案前引导、案中调解、案后释明,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在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中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纠纷,促进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实质性化解。2022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1件。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通过“宣传教育的预防机制,走街入户的摸排机制,快速联动的反应机制,依法重情的化解机制,奖优罚劣的考评机制”五种调解机制综合应用,使矛盾纠纷化解速度快、遗留问题少、调解效果好。2022年,碑林区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517件,成功化解2467件,调解率达98%。三是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模式。碑林区搭建“区级—街道—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司法调解”六种调解模式有机结合,共同发力。建立碑林区多元调解中心,选任463名社区人民调解员补充进入基层调解一线,打造多名金牌调解员,规范调解工作开展;推出碑林“365调解模式”,组织编撰《人民调解制度汇编》,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制度。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各单位之间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缺乏主动性,对具体指标的学习掌握不深入,单位间信息沟通不畅、力量联动不足,联调联动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部分单位工作亮点发掘提炼能力仍需提升。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虽然也有所作为,但个别单位仅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工作任务,主动作为和创新性不足,没有将创新工作落到实处,工作总结提炼不够,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未及时总结提炼、挖掘推送。
(三)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亟待提升。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在政府内部开展,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公众号、举办活动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宣传的力度还不够,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还需提高,要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政府建设实实在在的进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机制。成立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督促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确保专人负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夯实基础。
(二)不断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手”作用,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细化标准,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流程,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审核把关、及时报备、定期清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依法行政源头合法。
(三)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理顺现行执法机制,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鼓励各执法部门联合协作,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从区级执法部门挖掘1-2个工作亮点,打造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行政执法“碑林品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大重点执法领域监督力度。加强各执法单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学习活动,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法治素养,从源头上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高的问题。
(四)深化行政复议应诉体制改革,提升办案人员水平。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综合提升复议办案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强化复议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对接,统一复议标准和裁判标准;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真正做到行政复议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加大复议案件执行监督力度。健全行政复议决定执行问责等监督机制,做到“复议一件、规范一片”,倒逼行政机关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确保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特此报告。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22年开展“12·4少年模拟法庭”法治宣传教育报告
碑林区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政治统领、创新举措、注重实效。为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和建设法治学校进程,把法治教育与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探索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在潜移默化中渗透了对师生的法治教育。现将2022年度开展“宪法宣传周”暨“12·4少年模拟法庭”法治宣传教育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2·4”法治宣传日来临前,我局下发了《碑林区教育局“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方案》,对全区教育系统“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各校园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活动,在全区校园掀起了“12·4”普法宣传活动的热潮。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我局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治素养”。宣传重点为:
(一)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开展与师生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
(四)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等法律法规,引导师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系列活动,凸显特色
本次宣传周活动期间,各校结合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开展了“六个一”系列活动。
1.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各校利用LED屏在醒目位置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出了法治教育宣传专题板报。
2.开展了主题班会或主题演讲活动。各校充分利用“12·4”法治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了“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治素养”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
3.进行了守法宣誓活动。各校组织了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在庄严的国旗下全校师生进行守法宣誓,部分校长作了国旗下讲话。
4.召开了由法治副校长、辖区派出所干警参加的学校法治教育讲座。
5.根据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各校结合实际,制作了本校法治教育宣传片,同步分享至宪法群和德育群。
6.在全区小学五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深入开展了“12·4”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使学生更为清楚地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的庭审程序,从而增强法治观念,充分认识“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意义。
各校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练习,在11月下旬—12月上旬举办“12·4”模拟法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体师生跟读宪法,让大家感受宪法的尊严,增强仪式感和规范意识,用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以案说法,法庭上,高挂着庄严的国徽,让同学们肃然起敬,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学生通过模拟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证人等法庭庭审活动,共同分析犯罪的原因,呈现给大家的完全是按照规范的审判程序进行的庭审过程,是“真实庭审的一次再现”,通过案件陈述和控、辩双方的举证、辩论,不仅使参演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还让观摩演出的学生懂得了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感受法律权威,树立法律意识,使学生们更为清楚地了解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的庭审程序,认识到“遵守法规,不冲动、不鲁莽”是多么的重要,从而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邀请的法官、警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的指导小组,更是从专业层面保证了“模拟法庭”的规范、准确、严谨。
通过“角色”扮演,让学生亲身参与,深入体会,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形象的现场演绎。创新了法治教育形式,改变以往单一说教的法治宣传模式,丰富了法治宣传实践,为法治宣传创新作出可复制的范例。这一开拓创新也是落实学生法治教育成果转化的有力探索,不仅通过丰富活动内容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而是有力地提升了学生参与法治活动的实践能力。
下一步,我区教育系统将持续坚持法治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治教育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好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培育全体师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为谱写碑林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