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效能,进一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推动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2月29日下午,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宣贯暨环境工作推进会。各街办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公司、排污许可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参会。
会议伊始,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综合科科长同保平围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重点条款进行深入解读,结合实际案例明确企业在监测工作中的具体落实要求,为与会人员精准把握条例核心、规范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随后,全体参会人员共同观看《生态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用触目惊心的案例,警示相关单位必须坚守生态环境监测“生命线”,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在交流发言环节,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公司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了在遵守条例、规范监测、提升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展现了第三方机构助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积极态度与责任担当。
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西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副大队长张波详细安排部署了排污许可证后专项执法检查相关工作,明确检查重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为后续执法检查工作指明方向。副大队长耿西峰通报了辖区企业“环保码”申领、使用及信息完善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主动对接,高效配合,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既定目标。
最后,西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大队长胡学刚提出几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重大意义,,各方应主动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监测活动,自觉接受监管和社会监督,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二是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推进非现场监管与企业环保二维码领取工作。各街办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组织专人逐户督促辖区企业、医疗机构完成二维码领取工作,确保应领尽领、公示公开。分局要利用省上建立的非现场监管平台,加强对在线监测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研判,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压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后执法工作要求。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作为当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重点,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确保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落到实处。
此次会议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安排扎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凝聚了合力。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将各项工作部署转化为实际行动,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有力的担当,扎实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和各项环保工作,为建设美丽碑林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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